北市營建、裝修業者注意 第4類噪音區也納管 禁用手持工具

臺北市環保局6日公告修正「臺北市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爲之區域範圍及時段」。示意圖。(溫予菱攝)

爲提升市民生活品質,臺北市環保局6日公告修正「臺北市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爲之區域範圍及時段」,即日起第四類噪音管制區將納入管制區域,原規定僅禁止使用動力機具,現新增手持式工具也不能使用,違反者將依《噪音管制法》處3000元至3萬元罰鍰,拒不改善者可按次累罰。

環保局統計,臺北市去年民衆陳情營建及裝修工程噪音共計7424件,其中營建工程5316件、裝修工程2108件,佔總噪音陳情數35.3%,裝修工程更是有超過8成屬使用手持工具相關噪音。

環保局表示,基於陳情數太多且確實影響民衆休息時間,故擴大管制區域及禁止施工方式,其中將第四類噪音管制區入法,並新增禁止使用手持工具從事敲擊、鑽孔、鋸切、打磨等妨礙民衆安寧的行爲,違者將依《噪音管制法》處3000元至3萬元罰鍰,若仍未見改善,將可持續按次累積開罰。

環保局補充,現行法規已有管制民衆居住區域,也就是第1至3類噪音管制區營建工程致妨礙安寧行爲,新增的第4類噪音管制區主要屬工業或交通使用,但仍緊臨住宅區,考量市內人口及建築密度較高的特性,故將其納入管制區域內,以維護市民居住安寧。

環保局說明,此次修正公告是以維護民衆安寧爲主出發,全面納管各類噪音管制區,並嚴格禁止業者於管制時間內施工方式,使用手持工具或動力機具從事工程或裝修等影響附近居民休息。

環保局提醒,民衆若有發現相關妨礙安寧情形者,可撥打1999通知環保局前往稽查,也呼籲施工業者,應自主加強管理並遵守法規,避免在管制時段從事妨礙安寧的行爲,共同維護鄰里安寧與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