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禁止住宅區夜間播音樂擾民 上路滿月告發4業者
臺北市環保局稽查人員稽查住宅區商家夜間時段播放音樂致擾寧的違規行爲。(黃敬文翻攝)
臺北市環保局率全國之先,於今年11月23日公告修正「臺北市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爲之區域範圍及時段」,增修住宅區夜間時段禁止播放音樂致妨礙安寧的商業行爲;新規範上路滿月,環保局至今共接獲相關噪音陳請案件57件,依《噪音管制法》告發4家業者,其中1家餐酒館遲未改善遭告發3次,總計共告發6家次,裁罰3.6萬元。
環保局表示,經稽查違反規定告發4家業者,分別爲1家餐廳「山媚燒烤」及3家餐酒館「弎樓Thirdfloor」、「還不錯吃」、「COYA TAIPEI」,皆爲深夜凌晨時段營業時,以擴音設備播放音樂產生噪音或重低音擾民遭陳情,經查確有違規情事後告發。其中「弎樓Thirdfloor」餐酒館遭首次告發後仍未改善,共遭告發3次後才未再違規。
環保局說明,禁止夜間管制時段行爲的目的不是在處罰業者,是爲確保北市第一、二類噪音管制區民衆夜間居住安寧,因此公告後也特別針對一、二類噪音管制區內屢被陳情業者,逐一電話聯繫告知法令規定,要求遵守法令以免觸法;同時針對屢被陳情業者進行主動稽查,期望業者自律以維護周邊民衆安寧。
環保局表示,過去曾有案例爲民衆反映店家在夜間播放重低音音樂妨礙安寧,但稽查人員多次前往並量測噪音值均符合法規標準,即便勸導店家調降音量以睦鄰,但店家常會認爲沒違法而不願積極改善,或改善幅度有限,導致社區民衆仍飽受噪音困擾。
環保局指出,如今法規修訂後,類似案例只要經稽查人員到場發現店家營業確實有播放音樂妨礙居民安寧時,會立刻告發裁處並要求立即改善,遲遲未改善者將持續稽查開罰到業者改善爲止,藉此有效遏止夜間商業行爲噪音擾鄰情形,保障民衆夜間生活品質。
環保局補充,許多位於第一、二類噪音管制區(多爲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的住一、住二、住三)內的營業場所,使用擴音設施及音響致妨礙安寧時,從營業場所外部多無法確認,如陳情民衆能會同稽查,將有助於確認噪音污染情況。
倘若民衆發現有深夜播放音樂的商業行爲致妨礙安寧的情事,可撥打市民當家熱線1999,環保局將派員前往稽查。如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規定者,將依同法23條規定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鍰;如違反時間屬夜間管制時段者,則加倍處分罰鍰。
環保局也呼籲相關業者配合調整作業時間及音量控制,避免在民衆休息或深夜時段從事妨礙安寧的行爲,共同守護環境安寧,提升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