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推校園智慧販賣機「租金僅1千」 許淑華轟:廠商賺15倍暴利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推動校園設置智慧販賣機,想讓學生透過販賣機來培養使用無現金支付的消費習慣,近日引起許多爭議。北市議員許淑華8日爆料,廠商獲利高達15倍,質疑教育局不針對廠商暴利提出解決方案。對此,教育局表示願與廠商討論回饋金機制。
許淑華指出,北市府於今年3月開始試辦校園智慧販賣機,光是5月試辦9臺販賣機營收就有32萬,6月營收高達25萬,平均營收28萬,一臺販賣機賺3萬,若以成本50%計算,推估獲利至少15萬。
許淑華表示,臺北市教育局與廠商簽約設置智慧販賣機,契約中提到,每校至少建置一臺作爲覈算,依「臺北市市有公用房地使用費收費基準表」之收費基準,廠商按實際營運裝設智慧支付自動販賣機機器設備數,支付房地使用費每月每臺1000元,若廠商獲利15萬,形同賺了15倍暴利。
許淑華質疑,市府試辦後沒有檢討回饋機制,廠商所支付之使用費能增加校方收入,可用於教學設施、社團補助等,但是廠商收入與使用費的差額明顯不合比例原則,讓外界質疑市府是否有圖利廠商之嫌疑。
許淑華提到,3月到6月試辦後,市府在8月時匆促開了4場說明會,會後也未與學校溝通,即刻發文要求所有學校強制設置販賣機,推動政策過於草率,沒有會議討論是否要擴大試辦,明明家長有許多抱怨,卻沒有在檢討報告中;另外她認爲,智能販賣機所提供的飲品項目也是在政策倉促實施的情況下,造成校方無法有效控管並規範廠商,引起許多家長質疑與社會觀感不佳。
北市議員吳沛億強調,不能認同教育局以強制的方式要求設置販賣機,不顧學校家長學生需求,應改爲輔導或鼓勵性質。
許淑華、吳沛億要求,第一,教育局不得發文強制學校裝設智慧販賣機,必須要與學校、家長三方溝通協調,視學校、家長需求裝設。第二,教育局必須提出檢討改進廠商與校方的回饋機制,並於一週內回覆。第三,教育局必須與廠商簽訂個資保密條款,避免學生個資流落他人手中。第四,教育局需於110年提供報告予議會檢視。
對此,教育局迴應,絕對沒有強迫學校裝設販賣機,反而是擔心廠商不願到偏遠學校而約束廠商至少設置一臺販賣機,廠商有公開招標過程,沒有圖廠商問題,至於收費是依照使用辦法基準,對於回饋金機制的建議,會與廠商討論。另日前所舉辦的說明會確實對象是針對學校,不過第一階段販賣機已設置完成,各界有不同意見,因此決定在9日、18日、21日針對家長召開說明會,蒐集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