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首創共享機車專用停車格

臺北市交通局首創「共享機車專用停車格」,盼能減少自有運具使用、提高民衆借還車便利性與改善停車秩序。記者林佳彣/攝影

北市機車停車格常一位難求,爲鼓勵民衆使用共享運具,交通局首創全國,在民生東路5段、富錦街及逸仙路試辦「共享機車專用停車格」。首波規畫30格,一般機車禁止停放,試辦至9月30日,即日起先宣導,8月起若違規停放最高可罰1200元。

包括含WeMo、GoShare、iRent業者,北市現有1萬3000輛共享機車。松山區富錦里長李煥中表示,問卷調查發現,約有33.3%共享運具使用者,有降低購買機車的意願、19%減少使用自有機車,因此提出「共享機車專用停車格專案計劃」,期待里民逐步降低購置私人機車。

外界憂心,共享機車格是否會排擠一般的機車停車位?李煥中表示,觀察裡內機車每日移動數約3分之1,每輛機車平均2天移動1次,自有機車使用率不高,討論後決定取消3個汽車格,不會排擠一般的機車停放,試辦區內平日汽車格位也皆有餘裕。

交通局運管科技正羅志浩說,共享機車專用停車格畫有藍白雙線,並設置標誌,避免民衆誤停。試辦期間,會觀察使用效果、民衆接受度、是否提高使用共享運具意願,再決定要不要正式實施。

運管科長朱宸佐說,目前共享機車專用格位有30格,包括逸仙路12格、民生東路6格、富錦街12格,現在不會向業者額外收費,再依試辦成果檢討。

至於停車費用,朱宸佐說,在北市停放電動機車不收費,共享機車業者全是電動機車,也不收費。朱說,交通局有向共享機車收取權利金,每輛1年收600元,今年權利金約53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