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慶城街公共藝術「飛躍東區」遭拆引抨擊 文化局:研擬補救

「飛躍東區」遭到移除引起藝術界批評。圖/黃銘哲工作室提供

臺北市民生東路、慶城街口的紅色醒目的公共藝術「飛躍東區」遭移除,引起藝文界人士批評不應擅自認定是否拆除,而是應該召開執行小組會議,決定作品去留。爲此,文化局長蔡詩萍親自致電藝術家,並諮詢公共藝術專家學者研議個案的補救辦法,以及未來類似案件通盤處理原則。

高達六公尺多,頂部類似風車形的紅色特殊造景,是由國內知名意識家黃銘哲於1999年設置在該處,已有20多年時間,更曾獲得多項公共藝術獎項。然而,近期卻遭到委管機關公園處拆除,對此,臺灣視覺藝術協會批評,拆除過程草率且沒有知會藝術家。

臺灣視覺藝術協會批評,文化局指稱該藝術品非屬法定公共藝術,不適用公共藝術設置辦法,但是非屬法定公共藝術就不會列入當時的公共藝術獎評選,如此應該要依公共藝術設置辦法,拆除前要說明緣由、原創作者同意書或徵選小組成員意見。

協會質疑,執行小組竟是工務局召開會議決定移除,是公務行政的謬誤,文化局不應卸責,若執行小組會議決定留置,臺北市文化局應以基金修復該件作品,確實編列維護預算,落實公共藝術作品修繕。

工務局迴應,當時邀集文化局到現會勘,確認該作品非屬法定公共藝術,不適用相關辦法,由於主管機關非屬文化局,因此由管理單位公園處自行妥善處理,公園處也和原創作者的妻子聯繫五次,確認運載方式與地點,期間無表達不同意的意見,因此在4月25日移到指定地點宜蘭。

文化局則說,該作品非公有建築工程百分之一經費設置,爲本府「敦化通廊計劃」設置的系列作品之一,因此公園處在3月11日辦理會勘,文化局說明作品屬性並建議需尊重藝術家,取得同意後妥處;目前諮詢公共藝術專家學者,研議補救辦法之外,未來類似個案也會通盤處理。

慶城街口的「飛躍東區」。圖/黃銘哲工作室提供

高達六公尺多的「飛躍東區」。圖/黃銘哲工作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