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藝人中籤未表演 北市文化局將加強查覈
北市街頭藝人前年3月改爲登記制。圖爲街頭藝人表演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北市街頭藝人前年改爲登記制,有位街頭藝人卻指出,很多人登記中籤後沒來表演,浪費改成登記制的初心,也剝奪表演者場地,對此,北市文化局說明,若街頭藝人中籤後一個月內達2次無故未展演,次月起2個月內暫停使用該場地,並會加強查覈。
有位常在信義徒步區的街頭藝人發文指出,北市街頭藝人改登記制後,要抽到位置不容易,卻發現很多人中籤了也沒演出,浪費改成登記制的初心,也讓很多以街頭維生的表演者被剝奪場地,覺得很可惜。
對此,文化局表示,北市街頭藝人前年3月改爲登記制,北北基桃4縣市共同合作,只要在4縣市任一地登記,四個地方都可以申請展演,讓有才華民衆有演出機會。
文化局指出,針對街頭藝人提出展演場地使用有問題,對此也有防範機制,以信義徒步區來說,有訂定線上登記跟電腦抽籤的配套規定,至於有來抽籤卻沒有展演的街頭藝人,都會加強查覈。
文化局說明,只要街頭藝人有登記,並獲得正取,若未如期展演,會註記違規,首次註記一個月內,累計達二次違規,第二次註記的次月起二個月內,申請人不得申請及使用此展演點,保障其他街頭藝人的表演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