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男不滿冷靜期被分手 至前女友住處持開山刀揮舞
歐陽姓男子不滿女友分手,持開山刀至對方住處理論,北市警方趕抵,立刻把雙方拉開,由於民衆報案稱「有人持棍棒揮舞」,惟在場發現他「雙手空空」,調閱監視器畫面,果然發現他持刀情事,在他座車查扣刀械,依社維法裁罰。
中正二廈門街派出所日前獲報,有人持棍棒在馬路揮舞,到場發現是男女感情糾紛,歐陽男(33歲)稱跟前女友有爭吵,雙方提出共識彼此冷靜,孰料被分手,對方還另結新歡,大爲光火到場理論。
警方把歐陽男拉開,由於民衆報案說有持棍棒,惟在場他沒有持任何東西,遂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果然發現他手持一把開山刀,質問後在他轎車上查扣涉案未開封的開山刀,依社維法裁罰。臺北地院簡易庭裁罰2000元,扣案開山刀沒入。
警方涉案未開封的開山刀。記者翁至成/翻攝
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歐陽男持開山刀在馬路上揮舞。記者翁至成/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