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追討溢領交通費 公僕怨

北市2017年7月起推出共11條幹線公車雙向轉乘優惠,多數局處核發交通費時未扣除折扣金額,遭臺北審計處點名溢領。(北市交通局提供)

市府全臺唯一提供公務員交通補助費的縣市,但北市2017年推出幹線公車轉乘優惠,許多局處未依折扣價計算交通費,造成公務員溢領,遭審計部臺北審計處點名,如今各局處陸續接獲公文通知,要求清算並追討2017年7月至今年3月溢發的員工交通費,每人遭追繳數千到上萬元不等,基層抱怨連連,引爆一場「討債之亂」。

未依折扣價計算 致溢領

北市府交通補助費依照公務員居住地至上班機關的最便宜、段數最少公車票價計算,每人每日最高補助2段票共60元,每月補助21天,補助上限1260元,北市府2017年到2019年平均每年發出5億5698萬交通費,有申請者平均每月可領到約840元。

但北市從2017年7月5日及2018年4月2日推出共11條幹線公車雙向轉乘優惠,多數局處核發交通費時未扣除折扣金額,遭臺北審計處點名溢領,光去年交通局、停管處、交工處3個機關員工就繳回溢發交通費共320萬餘元,工務局轄下機關員工去年也繳回約200萬,現在市府人事處更要求其他局處比照辦理,估計全市府仍有上千萬交通費待追繳,讓市府員工人心惶惶。

4局處員工 繳回520餘萬

市府鄭姓員工近日接到通知,扣除轉乘優惠金額後,每月交通費從1134變成只補助630元,等於過去每月溢領504元,若從2017年7月算至今年3月,總計要繳回1萬6632元。 鄭姓員工抱怨,交通費並非員工私自溢領,且以幹線公車計算補助費,對於部分住家公車站距離較遠的員工已經不太公平,員工就算選擇較貴的交通方式,也沒有跟市府多領,如今竟要一下子向員工討回那麼多交通費,「可以不繳嗎?」

北市人事處給予科長林振福指出,日前發公文要求各局處清查、追討2017年7月5日至今年3月底溢發的交通費,並於6月30日前回報清查結果,目前尚未算出市府溢發總額,未來會研擬草案,改以員工住處離上班機關實際距離計算補助費用,避免再因票價折扣或調整,發生溢發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