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挨轟 帶頭壓榨勞工
有民衆經人力派遣公司到臺北市學校擔任工友,不但沒有特休假、加班費,薪資也只有領到基本工資。圖非當事人。(本報資料照片)
有不少民衆在人力派遣公司安排下到學校擔任工友,不但只領基本工資,還沒有加班費,更誇張的是每年簽訂新契約,無法得到特休假。議員張斯綱發現全市131所學校,有25所工友外包採最低標,他痛批市府帶頭壓榨勞工,讓校園變血汗工廠。市府對此迴應,將清查各校勞務採購標案,若違法將依《勞動基準法》對業者開罰。
工友包山包海,要幫忙校園綠化、清掃廁所,還有處理行政業務,張斯綱接獲某校老師帶工友陳情,被人力公司派至學校擔任工友,公司簽訂1年勞僱契約,雖表現不錯獲續簽,但因爲重新訂約無法得到法定7天特休假。
勞動局查勞務採購標案
張斯綱調閱資料發現,北市教育局事務工友業務外包,每校年度預算1人是43萬2000元,平均每月薪資應該爲3萬6000元,但人力派遣公司追求利潤,只付基本工資2萬3800元,甚至不給加班費,強迫選擇補休。
他指出,經查工友外包,全市131所學校有25所採最低標,教育局等同變相支持人力派遣公司壓低薪資,痛批市府帶頭壓榨勞工,讓校園變血汗工廠,爲學生做了最壞勞權示範。
若用定期契約 將開罰
此外,張斯綱揭露,近3年承攬學校工友外包「得標廠商」違反《勞基法》次數爲0,但比對勞動局違法紀錄,北市各級學校廠商卻有9家曾違法挨罰,他質疑校園勞工權益恐怕是沒人理、沒人查。
對此,教育局長曾燦金迴應,將協同北市勞動局檢視各校契約、運作機制,工友該有的休假與福利要受保障,未來不再採最低標,改爲評分及格最低標;勞動局長陳信瑜說,派遣公司與勞工訂定契約應爲不定期契約,若有派遣公司用定期契約即違反《勞基法》,將開罰2萬至1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