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抽驗防腐劑食品 40件中5件不合格
臺中市衛生局指出,豐原區信興商行「醃瓜脯」苯甲酸1.52g/kg(標準:0.6g/kg)、東區銘利行(巨大商行)「酸菜」苯甲酸0.97g/kg(標準:0.6g/kg)、沙鹿區富美食品行「大黑幹」苯甲酸1.07g/kg(標準:0.6g/kg),移至源頭所轄衛生局處辦。
衛生局指出,南屯區高雄鹹米苔目的「板條」苯甲酸4.12g/kg(標準:不得檢出)來源爲西區某制面廠,衛生局已發函約談制面業者調查中,另南屯區韋承行的「生大面羹」苯甲酸1.50g/kg(標準:不得檢出)爲業者自制,衛生局亦進行續查程序。
衛生局說明,防腐劑苯甲酸俗稱安息香酸,是我國準用的食品添加物,包括常見的魚肉煉製品、味增、辣椒醬、醃漬蔬菜等均可依食藥署規定的「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標準」在正面表列的品項下,合法合理添加使用。
但若長期攝入含防腐劑食品可能會有頭痛、反胃或嘔吐等症狀,甚至影響肝腎功能,衛生局提醒民衆選購食品時可留意產品外包裝標示,並至信譽良好商家購買,確保飲食食用安全。105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