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800家企業未足額進用身障者 有法管卻全國零開罰

勞動局公佈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名單,其中不乏知名企業。(勞動局提供)

臺北市有約800企業未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北市勞動局公佈名單,包括Yahoo!、DHL、DELL、Intel,及去年發放40個月年終獎金的「長榮海運股份有限公司」也在榜上。勞動局坦言,根據法規,未足額進用身障者,無正當理由可處10萬元以下罰鍰,但因「無正當理由」太過抽象、實務上難以舉證,全國至今仍零開罰。

根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無正當理由違反第38條規定,可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副處長黃毓銘說明,由於「無正當理由」在法律上屬不確定概念,過於抽象,勞動局也曾請勞動部解釋,能否訂裁量的標準,但都沒有結果。

臺北市有不少跨國企業與全國連鎖業者進駐,使北市義務進用身心障礙者機構達4000多家居全國之冠,但其中仍有約800家未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甚至有500家一整年都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勞動局爲此公佈23間未足額5人以上企業,呼籲跨國頂尖企業儘速善盡社會責任。

勞動局長陳信瑜表示,身心障礙者的障別其實涵蓋許多可能性,透過多樣化的進用方式,例如調整硬體空間、重新設計工作流程等,每位身障者都有機會發揮所長;許多已足超額進用事業單位的人資也認同,他們是能獨立作業而且具有專業知識技能的,不該讓想像中的障礙侷限了他們的發展可能。

陳信瑜強調,進用身心障礙者並非繳納差額補助費即可免除相關社會責任,唯有正視問題、轉換思維、積極進用纔是一勞永逸的解決之道,有需求的企業可電洽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02–23381600分機5303~5308,或至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