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警所長涉賄洩密詐團收押 辯護人求交保稱「法官藏錢也交保」

臺北市警局寧夏路派出所前所長葉育忻涉嫌泄密給「臺版柬埔寨」案主嫌並收賄,先前遭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羈押至今,士林地院昨開庭,葉育忻稱羈押期間已深刻反省,其辯護人更主張如「橋頭地院法官」、「詐欺集團律師」等皆交保在外,請求法院給與葉育忻交保機會。

據悉,士林地院昨開庭審理,葉育忻自稱在羈押期間已深刻反省自身錯誤,也已坦承犯行,希望不要繼續羈押;其辯護人表示,葉育忻曾是執法人員,至今羈押1年多期間,深知法官工作壓力大,已清楚交代犯行,也未尋求救濟,避免造成法官負擔,且全案已辯結,無串證可能,以葉育忻的財力狀況看來,他也無力逃亡。

葉的辯護人提及,近期如「橋頭地院法官替詐團藏錢案」、「律師當詐團軍師案」等,被告皆已交保在外,希望法院也考量葉育忻涉案情節,給予交保機會,法官諭知合議庭評議決定。

全案源於先前國內發生「臺版柬埔寨」案,檢警意外查出葉育忻涉嫌利用職務替犯罪集團查找資料、僞造公文書,另收受犯嫌提供的百萬賄款,士林地檢署去年依貪污等罪嫌起訴。

前寧夏派出所長葉育忻(左)出庭,身形明顯消瘦,否認貪污收賄。記者蕭雅娟/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