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旅局:參加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的學員及家長要注意這三點
新京報訊 據文旅北京官微消息,寒假即將來臨,請廣大學員及家長在選擇參加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時,注重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確保預付資金的安全,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向您提示:
一、確保培訓預付費進入存管專用賬戶
按照《北京市營利性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培訓課程預付費管理辦法(修訂)》,爲保障您繳納的培訓預付費用安全,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收取的培訓預付費用,需全額存入該機構的預付費存管專用賬戶。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一次性收取或變相收取超過60課時或時間跨度超過90日的培訓費用,且不得超過5000元。
二、規範簽訂培訓合同
參照《北京市營利性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範文本)(試行)》,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應與學員或家長簽訂書面服務合同文本,對合同中雙方權利和違約責任、培訓內容、培訓期限、時間安排、收費金額及退費標準與辦法等條款做審查確認,請學員及家長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以保障自身合法權益。
三、監督並及時反映不合規情況
請學員及家長對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落實預付費政策的情況進行監督,如發現超額超期收取預付培訓費用、預付培訓費用未全額納入存管專用帳戶的培訓機構,請及時向市文化和旅遊局、屬地區文化和旅遊局進行反映,反映材料請明確所在區及合同內載明的培訓機構所屬企業規範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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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家長,讓我們同心、同向、同行,自覺抵制違法違規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防範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繳費風險,保障孩子度過一個健康、充實、快樂的寒假。
編輯 鄧淑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