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擬啓動房地一體宅基地確權登記工作,全面查清現狀宅基地底數

央廣網北京7月12日消息(記者門庭婷)近日,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發布關於對《北京市房地一體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工作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公開徵集意見時間爲2024年7月9日至7月24日。

《意見稿》明確,北京市房地一體宅基地確權登記工作的目標是全面查清現狀宅基地底數,基本實現“應登盡登”、頒證到戶,顯化農民土地和房屋財產權利。

爲妥善處理疑難問題,爲化解宅基地管理和登記歷史遺留問題,《意見稿》明確了指導性政策,包括七條內容。

一是“戶”的認定原則。各區對“戶”的認定有規定的,按各區規定辦理。各區未作規定的,可按以下原則認定:“戶”原則上應以公安部門戶籍登記信息爲基礎,同時應當符合當地申請宅基地建房的條件。根據戶籍登記信息無法認定的,可參考當地農村集體土地家庭承包中承包集體土地的農戶情況,結合村民自治方式予以認定。

二是依法可以確定非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權的4種情形,包括因易地搬遷、地質災害防治、新農村建設、移民安置等按照政府統一規劃和批准使用宅基地的,因繼承房屋佔用宅基地的,國辦發〔1999〕39號印發前城鎮居民在農村合法取得宅基地的,以及原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進城落戶的。

三是妥善處理“一戶多宅”問題。明確了原則上應“一戶一宅”,但符合當地分戶建房條件未分戶存在“一戶多宅”和因繼承房屋佔用宅基地形成“一戶多宅”兩種情形可以進行確權。

四是依規處理宅基地房屋屬於不同權利人登記問題。規定了應區分不同情形進行處理,對於符合分割宅基地條件的可以分戶辦理。

五是結合實際規範房屋規劃或建設材料補辦要求。針對地上房屋提出了各區應根據規劃制定及實施情況分類分階段明確房屋是否符合規劃或建設要求的認定標準,同時明確了房屋結構安全問題應充分利用前期開展的各項房屋安全整治工作成果,專項工作認定符合安全結構要求的且層高爲兩層及兩層以下的由當事人具結確認。對於存在房屋結構安全問題並已納入整改範圍的房屋,整改完成前不得開展登記工作。對於其他房屋,結合其是否納入房屋安全整治範圍、層高是否爲三層及三層以上,以及是否位於地質災害易發區域等因素予以不同的確認方式。

六是分階段分情況確定宅基地面積認定標準。通過該條合理解決超面積問題。基本原則爲對於經批准佔用宅基地的,按照批准面積予以確權登記。未履行批准手續建房佔用宅基地的,在充分考慮我市宅基地管理政策歷史沿革以及社會公平性的情況下,按照“尊重歷史、面對現實、兼顧公平”的原則,對於1982年以後劃定的宅基地,按每戶最高不超過0.3畝確定宅基地面積認定標準;對於1982年以前劃定的宅基地,面積認定標準另行規定。

七是覈實完善門牌信息。針對門牌信息不全或未編制問題,明確了“一宗宅基地一個門牌”的原則,對於尚未編制的由村級統一向公安機關申請編制門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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