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捷癡漢打手槍 「子孫彈」射正妹腿拘役30天
楊姓男子102年6間在臺北捷運臺北火車站見一穿着火辣正妹經過,一時色心大起,竟尾隨正妹身後邊走邊打手槍,最後還將「子孫彈」射向正妹小腿,正妹受驚報警,警調監視器逮楊男送辦,臺北地院依公然猥褻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3萬元。
▲楊姓癡漢搭臺北捷運見正妹色心大起,尾隨正妹打手槍,最後還將精射正妹腿遭判拘役30天。(示意圖/資料照片與本案無關)
北市1名26歲楊姓男子在去年6間搭乘臺北捷運行經臺北車站,突見1名穿着火辣長髮正妹下車,於是楊男也跟着下車,並一路尾隨正妹從淡水線月臺轉往板南線月臺,楊男尾隨正妹期間,竟色心大起性慾高漲,把手伸入褲內打起手槍,待射精後還把「子孫彈」向前拋射到正妹小腿上,再轉身逃逸。
正妹被天外飛來的「不明黏液」驚嚇的花容失色,立即向捷運警察報案,警方調閱正妹行經路線監視器追查,發現楊男跟隨正妹行跡詭祟,循線找到楊男後,楊男才坦承一時「性」起犯下錯誤,警方隨即將他函送法辦,檢方則將他依公然猥褻起訴。
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爲楊男犯行有供人觀賞的意圖,不僅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也會引起一般民衆羞恥或厭惡感,敗壞社會善良風氣,但考量他認罪,依公然猥褻罪判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則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