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監搜出8支手機!管理員收錢夾帶菸酒等物 管理員、受刑人求輕判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今年2月間爆發7名受刑人夾帶使用8支智慧型手機弊端,廉政署擴大追查,發現李男因經濟困窘,去年6至12月間收受35萬餘元,替黃姓受刑人夾帶菸酒及2支手機等物品,黃另無償替3名受刑人夾帶高蛋白粉、證件夾及3C產品,桃園地檢署依貪污罪將李、黃姓管理員、黃姓受刑人及許姓更生人起訴。

桃園地院今天審理庭,檢視查扣清單、卷證後進行言詞辯論,4人當庭認罪並請求輕判或緩刑,李男提出因遭羈押、失業導致身心障礙證明、醫院診斷證明書及北監甲等考績,表示家中2小孩罹病,僅剩妻子月入3萬元養家,請求減刑並獲緩刑;黃姓管理員也說,夾帶違禁物品項目皆小物,保證不再犯,盼給予改過自新機會;黃姓受刑人也說,母親罹癌重病,盼能處罰金並假釋;許姓更生人表示,自己基於好意幫獄友跑腿,目前積極更生,盼從輕量刑,審判長諭知明年元月26日宣判。

起訴指出,42歲李姓管理員自2020年2月17日至今年1月2日止,負責「義一舍」夜間勤務,在日間時擔任「交代班」(意指需遞補正班管理員休勤時值勤),與擔任該舍視同作業的黃姓受刑人因日間協助管理員處理事務而熟識,同樣與假釋前擔任教誨師辦公室視同作業的許姓更生人因業務往來而有交情。

去年6月間,黃姓受刑人慾取得行動電話在監內上網娛樂與監外友人聯系,並取得菸酒、MP4、記憶卡等物品在監內私下轉售牟利,於是與李姓管理員談妥,夾帶香菸、酒類、2支三星牌手機、MP4、小硬碟、藍芽耳機及記憶卡等物品可得2千至3萬元不等報酬,李員並自去年6月至12月間,利用輪值義一舍夜勤管理員之際,每次夾帶香菸、酒類入監舍,放在舍房門衛視同作業收容人座位下方置物箱內交予黃。

去年4月間假釋出獄的許姓更生人,自同年6月至12月4日間,除依黃姓受刑人指示幫忙購買所需菸酒、手機及3C等物交給李員上班夾帶外,還分別將現金共20萬員陸續在李員住處樓下面交、分別匯入李員妹妹帳戶10萬元及李的帳戶5萬8500元,李員總共收賄35萬8500元。

檢廉另查出,臺北監獄戒護科負責某棟大樓受刑人的管理及戒護勤務的44歲黃姓管理員,因與許姓、李姓及高姓等3名受刑人熟識有互動,去年9月值勤時,受正在健身的許姓受刑人請求,幫忙購買5千元高蛋白粉分批夾帶入監,許同年10月又請黃告知監外友人協助購買MP5及記憶卡,黃協助陸續將5臺MP5、128GB記憶卡利用日間勤務帶入監,下午6點收封后將物品以牛皮紙袋包裝,放在該大樓某樓主管桌右後方廁所旁邊的橘色塑膠桶內,許某翌日上午7時打飯時間取走。

去年12月某日,黃姓管理員擔服夜間值勤時,李姓受刑人以需要識別證套及極細原子筆爲由,請黃夾帶,同月30日下午5、6時,由李的弟弟約在超商,黃將10個識別證套及約10支極細原子筆夾帶給李,今年1月25日晚間,李母將10個識別證套、10支原子筆以及2臺MP5、6張記憶卡交給黃,黃則趁農曆年後某日夜間值勤期間,趁李收封入舍房前將物品交付。今年1月初,黃於夜間值勤時,高姓受刑人以需記憶卡儲存影片觀賞爲由,拜託黃幫他買,黃於同月17日購得後,隔1、2日利用夜間值勤巡房時,將記憶卡包在衛生紙內交給高。

檢察官認爲,李姓管理員所爲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公務員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爲收受賄賂之罪嫌;黃姓受刑人及許姓更生人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的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爲交付賄賂罪嫌;黃姓管理員所爲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公務員對於主管事務圖利罪嫌。依法起訴,另6支手機檢方仍在溯源偵辦中。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今年2月間爆發7名受刑人夾帶使用8支智慧型手機重大弊端,檢廉查出李姓、黃姓2名管理員違規夾帶2支手機等違禁品,依貪污罪將李姓、黃姓管理員、黃姓受刑人及許姓更生人起訴,另6支則溯源調查中;桃園地院今天審理後進行言詞辯論,4人皆認罪並請求輕判。記者陳恩惠/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