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分案查高虹安列被告 高虹安辦公室迴應了

民衆黨新竹市長候選人高虹安。(資料照片/鄧博仁攝)

徐千晴表示,若根據先前報載檢舉人所檢舉內容,告訴對象爲高虹安和李忠庭,列爲被告乃正常分案程序,並非檢調司法認定有罪。(高虹安競辦提供/陳育賢新竹傳真)

有關臺北地檢署已分案調查民衆黨新竹市長候選人高虹安遭控詐領立院助理費案,高虹安競選辦公室發言人徐千晴17日下午表示,若根據先前報載檢舉人所檢舉內容,告訴對象爲高虹安和李忠庭,列爲被告乃正常分案程序,並非檢調司法認定有罪。

她指出,高虹安辦公室已提出大量證明助理實質工作證據並主動送交檢調,未來也尊重檢調、配合偵辦。再次呼籲外界不要帶風向誤導民衆,試圖影響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