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案與在野的分合

(圖/本報系資料照)

吾人無意爲高虹安涉犯案情深究探討,惟是現今執政濫權之甚,人民多有司法淪爲當權行政附庸之感。當執政者實質握有操控相關司法議程的生殺大權時,高案就不僅僅是單純的法律問題,而是不折不扣的「政治問題」。

高案發展至今,得到的政治聲援力道極其有限,一方面是因在野陣營人士向來「自掃門前雪」的陋規成習;另一方面則是在野陣營向來「恥度」遠不若綠營。

君不見,只因高虹安不是民進黨籍,所以不可能得到如同林智堅論文案爆發後,來自蔡英文總統帶頭號召「全黨挺智堅」的道德無下限力挺。蔡在黨內會議上說:「我們要一起大聲跟大家說,林智堅沒有抄襲」,事後中華大、臺大先後認定林的論文抄襲,卻聽不到來自蔡對社會應有的歉意表示,豈不令人民喟然?

而不是民進黨籍的高虹安,更不用奢望得到「司法關愛的眼神」。比起動輒成千上百億元計的前瞻建設預算、防疫特別預算等不斷被政媒揭露的疑似執政腐敗情事,至今未有重大案情進展。

又如,近期民進黨立委陳明文遭爆以其子陳冠廷名義超貸億元蓋養豬場,陳長期合作的律師蔡碧仲現竟高居主掌檢察體系升遷調撤生殺大權的法務部政務次長;以及民進黨立委賴品妤之父異常成立18間能源公司所引發的「政商不倫關係」高度特權疑慮,兩案恐難有積極的司法查辦伸張。反觀高案查辦速度之猛烈,不免引起不符「比例原則」與「經驗法則」之諷議。

只能說,高虹安所面對的不單是司法的責罪,其事件深層更帶有一種「政治上的原罪」。身在險惡的政治馬路虎口,高只能大嘆在一干濫闖紅燈的騎士中,只因一身紅惹來警察盯上攔察;其他闖紅燈者則在警察的眼皮下加速逃離。所謂「法不責衆」,顯然不適用高虹安;而沒有黨證本身就是一種政治上的原罪。

預測高虹安案的終局,並不在於綠營對案情的窮追猛打,更不在於寄希望於司法公正,而是在野陣營在大選中的團結與否。

質言之,高的政治生命取決於在野分合。合則可能成爲逆轉勝的反超全壘打;分則高案恐將成爲壓垮選情的最後一根稻草。

因此在野兩黨有志大位者,務要有所警悟,勿淪爲綠營長期執政得逞的選情超級破口而毫不自知。(作者爲自由撰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