揹2無辜命沈文賓殺人生死辯 檢拿虐殺照片請求判死

沈文賓爲找尋前妻押走2名無辜者溺死,歷審5次判死,最高法院16日生死辯,檢察官當庭放映2名死者遭虐後塞入小貨車內的照片,痛斥沈男犯行殘忍,讓死者家屬「淚已幹、夜不能眠」應判死,律師辯稱沈男唸佛懺悔不應處死刑。庭末審判長諭知下月7日宣判

沈男爲找尋離家出走的前妻,2012年他夥同胞弟沈文夏持槍宜蘭山鄉一處檳榔攤,押走可能知道妻子下落的檳榔攤老闆潘孟瑤及其友人呂俊偉,他殘暴地將2人扔進路旁水溝,溺斃後載到三峽恩主公醫院停車場棄屍,一審高院三審共15位法官判他死刑。

最高法院公開審理進行辯論,沈的律師辯稱,沈男不小心殺死2名被害人後,緊急送往醫院想要救治,並非最嚴重的犯行,沈遭收押在看守所後爲死者立牌位,每天唸經迴向給死者,並非沒有悔意,請求法官撤銷死刑發回更審。

蒞庭檢察官朱富美爲反駁律師的說法,當庭將刑案現場的照片透過投影機法庭播放,她指出沈男溺死潘女呂男後,將2人交叉式堆疊在小貨車的後車廂內,死者衣物凌亂、死狀淒厲,且他殺人後1小時纔將小貨車開到恩主公醫院,只是爲了要棄屍。

朱富美檢察官表示,潘女與呂男跟沈文賓完全不認識,2人被從宜蘭押到桃園行刑式壓水溝溺死,死前承受極大的痛苦,2名死者何其無辜遭受到如此虐殺?沈的犯行符合2公約規定的最嚴重的犯行,應該判處死刑。

朱富美也感性地說,死亡當時才27歲的潘女不幸遭殺害命喪異鄉,她在宜蘭的父親寫信給檢察官表示「多希望女兒能回來,跟太太每次想到愛女都抱頭痛哭」;另一名死者呂男的父親也說,呂是家中長子非常孝順,每次開庭都像兒子又被殺了一次,非常痛苦。

檢方表示,死者家屬這幾年的身心折磨,淚已幹、夜不能眠,都希望沈男遭判死定讞,爲了符合刑罰相當及社會期待的司法正義,請求法官駁回上訴、判處死刑確定。2小時的生死辯結束後,審判長林勤純諭知,全案於12月7日上午10點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