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誘姦害林奕含輕生…又被控「官商勾結」營業額慘縮 陳國星求償800萬敗訴

陳星陳國星)向林俊憲徐筱蘋求償800萬。(合成圖/翻攝自臉書、微博)

記者羅志華臺北報導

遭控誘姦導致女作家林奕含輕生的補教老師陳國星,經營的「日創社公司於2016、2017營業高達5千2百多萬,不料林奕含事件爆發後,民進黨立委林俊憲與歐珍妮雅公司經理徐筱蘋,於2017年5月間記者會爆料,質疑「日創社」得標政府標案是官商勾結,後經廉政調查無罪,但營業額仍受報導影響嚴重衰退。陳國星認爲商譽人格受損,向林俊憲及徐筱蘋求償800萬,北院判陳國星敗訴,林、徐2人免賠。

陳國星主張,林俊憲與徐筱蘋於2017年5月3日,召開記者會質疑日創社資本額僅500萬,卻在過去10多年間,承包273件總值超過3億元的政府標案,徐筱蘋更在記者會上,向廉政署委員媒體控訴「見識透了這種奸商勾結的事情」,事後雖經廉政署調查無罪,但日創社營業大受影響,原本在2016、2017年間營業額高達5千2百多萬,到了2018年只剩不到3百萬;陳國星認爲2人爆料致他人格、商譽受損,依營業損失求償700萬元、精神撫慰金100萬元。

徐筱蘋表示,她在記者會上僅是陳情人透過民代發表意見,並沒有向相關單位申告,且陳國星事後告她誣告,經北檢、高檢2度不起訴,且徐筱蘋在記者會上的言論,只是以之前參與投標過程,質疑日創社竟拿2016年的產品,得標2017年的標案,質疑機關廠商差別待遇,懷疑評選委員可能將文件泄漏給日創社,這些評論是爲了提醒各界,檢視招標公平性,並沒有構成侵權行爲

北院認爲,徐筱蘋依參與標案時的過程及相關事證,質疑承辦單位與日創社「官商勾結」,並非憑空捏造,且她也沒有向公務員申告,並不構成誣告,且評論內容涉及政府採購預算,與公益有關,屬可公評之事,並未侵害陳國星的名譽及商譽,判陳國星敗訴,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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