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頭性侵姐妹花!救援隊長「拿榔頭猛砸」1死1傷 被判死刑

▲聶李強拿榔頭襲擊性侵姐妹花,導致1死1傷,終審被判死刑。(合成圖/翻攝自《華商網》,下同)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陝西一名救援隊長聶李強2016年1月在路邊女友時,看見一對清秀的16、14歲姊妹花走過,心起歹念,從車內取出榔頭一路尾隨2人,趁四下無人時從後偷襲,連續猛擊兩姊妹頭部。兩姊妹被爆頭後,倒臥血泊中痛苦掙扎,還慘遭聶李強脫褲性侵。事後,姊姊傷重身亡,妹妹嚴重受創,但聶李強不以爲意,照常回基地訓練、吃飯應酬,直到家屬公佈監視器畫面緝兇,他纔出面投案,20日被法院依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確定,緩期2年執行。

根據《華商報》報導,陝西甘家寨2016年1月15日驚傳2名少女滿頭是血、倒臥路邊,其中褲子還疑似遭人脫下性侵。當時2名少女被發現後,雖被緊急送往醫院救治,但16歲姊姊最後仍因開放性顱腦損傷死亡,14歲妹妹則因腦部受創出現失憶、情緒不穩等創傷症候羣,經鑑定屬重傷二級,傷殘程度八級

▲姊姊送醫後傷重不治,妹妹則重度傷殘,留下後遺症

消息一出,立刻震驚當地民衆,而家屬悲憤痛心之餘,也循線調閱、公佈監視器畫面,甚至發出人民幣1萬元(約新臺幣4.5萬元)懸賞,希望大家能幫忙找出影片中的可疑男子,還兩姊妹一個公道案發4天后,聶李強眼看事情隱瞞不住,搶先一步到警局自首,結果警方一查才發現他竟是陝西應急救援總隊特勤支隊隊長,還曾多次指揮救援行動外號泰山」。

▲聶李強一審被判死刑,不服上訴。

2016年12月15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被告聶李強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但聶李強不服上訴,案經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今年1月20日做出終審判決,認爲聶李強5年內有過強姦罪前科惡性重大,投案自首仍不足以輕判,依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但考量親屬已盡力代爲賠償受害者家屬,因此判緩期2年;限制減刑。

據瞭解,民事賠償部分,聶李強家屬四處奔走,借遍了身邊親朋好友的錢,才籌措出4、50萬元的賠償。但由於受害者家屬至今仍拖欠醫院鉅額醫藥費,加上倖存的妹妹後續醫療開銷驚人,因此難以接受這樣的數字,使得談判一度陷入僵局。最後,受害者家屬迫於生活需要,接受了90萬元(約新臺幣413萬元)的賠償,同時也因媒體報導,收到了熱心民衆的捐款,但這些款項仍舊杯水車薪,解決不了根本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