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時捷裝警示燈蜂鳴器上國三 看到警察就拔下
27日早上有民衆在國道三號北上路段,發現一輛保時捷車頂裝有警示燈、蜂鳴器,行駛在隧道內還不斷逼車、變換車道,行徑囂張,目擊民衆隨後也報案處理,如果違規屬實,這名保時捷車主,恐怕將會吃上多張上千元罰單。
從行車紀錄器中顯示,蜂鳴器的聲音在隧道內迴響,車頂的警示燈不斷閃着紅光,仔細一看,這不是警車,而是一輛藍色保時捷,在車頂上裝了便衣刑警用的警示燈還有蜂鳴器。保時捷緊跟在黑色轎車後方,疑似要逼車,黑色轎車無奈靠左讓道,沒想到這輛保時捷進入隧道後,又違規橫跨雙白線變換車道。
後方車主將影片PO上網,引發不少網友痛批,認爲這名保時捷駕駛實在太囂張惡劣,也有人覺得車主根本是在炫富。根據PO文民衆在臉書上的說法,他的朋友在27日早上10點多,從國道三號北上,在20公里處看見這輛裝警示燈的保時捷。
這輛保時捷後來進入雪隧,一看到國道警察,立刻就拔下警示燈開始放慢速度,顯然是知法犯法,民衆事後也報警處理。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有規定,非公務車禁止裝設蜂鳴器和警示燈,這位車主私自加裝恐將被開罰。
國道木柵分隊長許敦淵指出:「這部車裝設警示燈,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一項二款,這個部份是罰900到1800元罰鍰,另外在雙白實線變換車道,是違反同一條例,處罰3000至6000元罰鍰,我們已經着手調閱沿線監視設備。」
也有目擊網友在網路上貼出車主的車牌號碼,如果警方調查發現擅自鳴笛屬實,車主恐怕罪加一等,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沒有正當理由,擅自發吹警笛者,將可處6000元以下罰鍰,保時捷車主這下恐怕得吃上好幾張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