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爆入住5千萬豪宅…潘孟安出庭秀租約 王鴻薇質疑「刷存在感」:格式不同

立委王鴻薇爆料屏東縣前縣長潘孟安(圖)擔任賴清德競選總幹事北上輔選期間,入住力能能源科技董事長楊宗名下價值5千萬萬華豪宅「力麒御品」,潘孟安提民事訴訟求償150萬元。記者林孟潔/攝影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先前爆料屏東縣前縣長潘孟安擔任賴清德競選總幹事輔選期間,入住力能能源科技董事長楊宗名下價值5千萬元萬華豪宅,被潘孟安提民事訴訟求償150萬元,臺北地方法院今開庭,潘孟安親自出庭並提出租約、匯款紀錄佐證;王鴻薇則對相關租約及單據再提質疑。

王鴻薇今晚指出,她先前踢爆潘孟安在賴清德的競選總幹事期間,在臺北入住力能能源科技董事長楊宗名下價值5千萬的萬華豪宅「力麒御品」,這件事情,潘孟安不敢告她刑事,只敢告民事求償150萬。

王鴻薇表示,今天的第二次開庭,她因身體不適,由律師代出庭。潘孟安第一次開庭人根本沒到,今天卻突然大動作到現場,「是不是因爲5月20日快到了,想要新內閣搶佔位子,高調出來刷存在感?」

王鴻薇表示,潘孟安在法院提出的租約和單據,全部都不是他本人的名字,且未經公證,甚至格式也與一般大家熟悉的契約不同。大家都在外面租過房子,一般都是固定格式的租賃契約,把名字、金額,期間填好蓋章,少見刻意全部重打再印出來籤?

王鴻薇也質疑,依潘孟安的說法,他住在那邊每個月要6萬8千元,這麼高的金額,爲什麼要由他的司機來支付?難道現在連租房子,都需要白手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