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高閬仙收鑽石遭判有罪!童仲彥稱已合理調查 上訴爭清白
臺北市議員童仲彥2012年11月間在市議會質詢時,指稱時任臺北市長郝龍斌的妻子高閬仙,疑似「收鑽石,喬事情」;童、高互控誹謗、誣告,兩人一審均無罪。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13日宣判,改認定童仲彥有罪,處拘役59日、得易科罰金5萬9千元,可上訴。對此,童仲彥13日迴應,此事件經半年時間確認消息來源,已合理調查;爲了避免此判決生寒蟬效應,決定提出上訴。
童仲彥表示,此案是經過半年時間確認消息來源,因此確實已經過合理調查,消息來源準確提供「關中利用上班時間按摩」一案,足見其言有一定可信度,故議員利用議會質詢時間,將所見所聞對首都市長郝龍斌提出有關提出花博弊案之質詢,在法院審理期間,充分配合將調查所涉及的相關人、事、時、地、物,提供給法院參考。
「不料一審無罪,二審審理原已結辯之程序,卻重新來過,有合理懷疑,立場明顯傾向原告,對此判決結果並不意外。」童仲彥說,身爲民意代表,並無司法調查實權,僅能反應民意,就市政弊案等疑異提出質詢。爲捍衛民代問政權,以免因此一判決生寒蟬效應,本人決定提出上訴。
童仲彥爆高閬仙收鑽石喬事 雙方互控毀謗
本案案發於2012年11月15日,童仲彥在臺北市議會質詢時,指稱「市長你老婆有沒有收過人家鑽石……工信潘董,當初是不是承包我們花博、新生高,有沒有?剛纔講到李永萍,是不是有收了他的鑽戒,還有講到您的夫人,是不是有收了他的鑽戒……這個潘董透過一位劉姓的珠寶商,他的珠寶店就在關中按摩院附近,也許您夫人不知道有沒有收還是藏起來……」,爆料郝龍斌的妻子高閬仙,和前北市副市長李永萍疑「收鑽喬事」,現場他還播放了一段內容不太清楚的錄音當證據。
童重彥接著於市議會外接受媒體訪問時,又公開指稱「右手第二間,工信的老闆在那邊送李永萍、郝龍斌的老婆鑽戒,房間男女分開,劉開三間,鑽戒說來恐怖,鑽戒每隻都四、五百萬,買四、五十隻……」媒體第二天均大篇幅報導,引發喧然大波。
當時任職於陽明大學的高閬仙,在受訪時則回擊,這種指控是完全沒有證據,憑空飛來的事情,「對我們知識分子來說,名譽就是第二生命。」高不滿遭控收賄,委託律師提告誹謗;童仲彥則反訴高閬仙誣告。
一審法院審理,以童仲彥已善盡查證責任;高閬仙並無誣告故意,因此兩人均判無罪。案經上訴,高院認爲,依童所提證據資料,難認他已善盡查證義務,因此逆轉改判他有罪,處拘役59日、得易科罰金5萬9千元,可上訴。至於高閬仙仍無罪,就此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