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傳承避稅 安永:不計入遺產 但須注意所得基本稅額
他也提醒,透過保險傳承時常見的疏漏,包括規劃時可能未注意到帶病投保、高齡投保等可能造成實質課稅的情況;以及家族跨境保單規劃,於購買境外保單無人壽保險死亡給付不計入遺產課稅,若是以境外資金購買境內保單,也須確保該資金已合規報繳相關稅負,以備國稅局查覈詢問。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安永家族辦公室執業會計師林志翔也分享常見的傳承方式,提醒遺產及贈與的安排於實務上的疏漏及地雷。
例如重病期間提領現金無法證明用途者應列入遺產課稅;又或藉生前配偶間贈與不計入贈與總額移轉財產,嗣後拋棄繼承以規避遺產稅的繳納或強制執行,應按稅捐稽徵法第 12條之1實質課稅規定辦理。
此外,若在出售前將贈與時免稅之不動產先行贈與子女,將實質經濟利益以免稅方式移轉至受贈人,形式上雖屬合法,但國稅局仍會就實質經濟利益歸屬,對贈與人課徵贈與稅。
林志翔同時指出,家族企業應善用閉鎖性控股公司和特別股設計,達到建立家族治理機制、鞏固家族企業股權及穩定性等永續經營目標。家族企業設立閉鎖性控股公司,應在章程載明股份轉讓限制,並可發行具特殊權利的黃金特別股給創辦人及現任掌門人或下一任接班人,例如針對章程載明之特定事項享有否決權,作出最有利公司發展的決策。
另外也可發行限制權利特別股給不在家族企業任職的家族成員,以及限制且可收回之特別股給專業經理人及家族辦公室成員。
不動產傳承亦是家族傳承常見且重要的議題,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安永家族辦公室執業會計師孫孝文提到,房地合一稅2.0上路後,不動產傳承應留意取得日期、適用稅率及房地合一稅適用範圍擴大。在不動產持有架構上,也需留意由個人或公司持有適用的稅制不同。
若爲個人直接持有,出售時將依取得日期可能採舊制或2.0新制計算房地交易所得;若是透過境內未上市櫃公司持有,個人於出售該公司股權以間接轉讓不動產時,若爲符合一定條件之股份或出資額交易,則視同房地交易,應依房地合一稅2.0規定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