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忙逼婚臺壽保?金管會:不妥適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對於中信金呼籲金管會盡速通過與臺壽保間的合併,藉此向臺壽保逼婚,金管會強調,合併必須雙方合意,「不可能因爲契約上的規定主管機關就按契約而不依既有程序進行審查」。

由於中信金與臺壽保的股份轉換期限將在4月20日到期,臺壽保大股東龍邦今日董事會通過反對中信金與臺壽保間的股份轉換案展延,恐使雙方合併案生變,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表示,合併必須雙方合意,契約纔有成效,雙方有意願往下談,金管會的核準纔會有意義

保險局以及銀行局均表示,該宗合併案在兩家公司臺壽保以及中信金沒有撤回前,都將繼續審查。

金管會表示,併購案是否成立,雙方的意見最爲重要,且主管機關的審查是合併案的最後一道程序,審覈都具有一定程序。

官員強調,「不可能因爲契約上的規定,主管機關就按契約而不依既有程序進行審查,基本上這樣的做法不是很妥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