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紀實:2006年南昌一起荒唐畸戀引發的兇殺案

婚姻中最大的底線就是忠誠,七年之癢並不是一句空話,這四個字形象地寫出了婚姻感情之間遲早會步入平淡期,但這並不意味着就可以以此爲藉口,從而背叛婚姻與家庭。婚姻是一段感情,但更多的是一份壓在自己身上的責任。

2006年7月16日,南昌市青山湖區某出租房發生了一起荒唐畸戀引發的兇殺案:一對母子慘死於兇手家中,死因都是銳物刺死,可警方接到的報案同時也是兇手打的,當警方到達案發現場時,兇手滿臉愧疚的將所有全盤托出,起因竟然是因爲該母子向其借500元。難道僅僅只是因爲不借錢就將對方殺害嗎,這個理由未免有些過於牽強。

李某出生於1965年,南昌縣蔣巷人。雖然李某並沒有突出的優點,但爲人本分老實,做事靠譜,在當地也獲得了許多人的讚譽,前來說媒的人絡繹不絕。最終在父母的相看下,選擇了同村年輕貌美的姑娘成了婚,婚後一年生下了女兒,一家三口搬到青山湖區之後,在夫妻的努力下生活過得也是有滋有味。

李某妻子年輕時的模樣也曾是當地佼佼者,但妻子從不願意依靠他人生活,拒絕了李某讓自己成爲家庭主婦的提議,在兼顧工作的同時還要照料家中事務,沒有時間保養的她,時間一久,容顏與身材都不復當初。

也正是因爲如此,隔壁搬來了風韻十足的寡婦張芳時,李某不免對這個僅比自己小2歲的女人有些心動。

張芳的丈夫因病去世,便只好獨自一人將一雙兒女拉扯大。但拖家帶口的她無法也輕易嫁人,挑三揀四之後,便走上了一條不歸路,專靠出賣色相與多名有錢人保持情人關係,從中得到一筆高昂的包養費。

按理來說,張芳是看不上家境普通的李某,可隨着容顏逝去,有錢人也不願再找張芳了。眼見家中最小的兒子還只有十歲,無奈之下便只好找上了李某。李某本就對張芳有想法,他也知道張芳私生活混亂,但在張芳的刻意撩撥下,還是未能堅守對婚姻的忠誠,2005年11月,李某正式踏出了道德底線。

由於之前與張芳接觸的都是有錢人,因此當李某偶爾給自己幾十塊錢的時候內心便有些不滿,話裡話外總是想讓李某多給一些。李某雖然背叛了家庭,但在他的心中還是對張芳有些偏見,認爲一個有過許多男人的女人不配得到自己更多的錢,所以即便他知道張芳意圖,但還是選擇充耳不聞。

可張芳又不願讓自己白白委身於李某,心生一計讓李某借錢給她。一開始李某都會借給她,可時間一久卻發現,張芳每次借了錢之後只口不談還錢的事,反映過來的李某爲了及時止損,不僅不借錢,反而連零花錢也不願給張芳。

拿不到錢的張芳對李某充滿了怨憤,時常會到李某家中催錢,並罵他是一個既小氣又沒用的男人,這個動靜不僅引起了街坊鄰居的注意,李某的妻兒在得知事情經過之後,紛紛搬回了老家,李某對張芳的怒氣越來越大。

但張芳並沒有因此收斂,在看到李某妻兒離開之後,反而還以勝利者的姿態頻繁帶着兒子去李某家中,想借此機會可以與李某結婚,這樣就能給自己找個依靠。

可李某卻對張芳日漸厭煩,每次張芳來自己家的時候,兩人都會發生爭吵,其11歲大的兒子也幫着母親打罵李某。一次次的爭吵中,李某耐心漸漸消散,看着不知羞恥的張某,想到回老家的妻子,李某這纔對自己當初背叛妻子的行爲懊悔不已。

2006年7月19日下午,李某在收到了妻子從老家寄來的離婚協議書之後,一整晚都沒有閤眼。第二天一大早,張某又帶着兒子趾高氣昂地來找李某借500元,見李某拒絕之後,這對母子又在其家中打罵李某。

李某積壓許久的怒火在這一刻猛然爆發,失去理智的他一怒之下從廚房中拿起水果刀,先後將將張芳與其兒子刺死。當張芳的女兒聽見動靜趕過來之後,李某想到了自己可愛懂事的女兒,失魂落魄下急忙撥打了報警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李某因情緒失控從而將張芳母子接連殺害,造成了兩人死亡的事實,李某的行爲已經構成了情節嚴重的故意殺人罪。但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對於被害人一方有明顯過錯或對矛盾激化負有直接責任的,一般不應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在此次案件中,如果不是張芳一次又一次的挑釁,或許李某並不會走上這條絕路。雖然張芳是被害人,但她對於與李某之間的矛盾激化負有直接責任,還公然帶着孩子一起挑釁,這顯然也是對孩子的不負責。

同時李某犯罪之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存在自首情節。依據法律的相關規定,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儘管李某的行爲存在一定的減輕刑罰的情節,但他殺害兩人也是既定事實,因此其必將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其實這起血案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因爲李某未能經得起誘惑,僅僅因爲對方容顏貌美就選擇背叛妻子,可他卻忘了妻子也曾美麗過,如果不是因爲家庭,又或者他能幫妻子分擔一些的話,妻子並不會比張芳差,不管法律最終如何判定,其實都不過是李某咎由自取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