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同意才能公開稽查記錄 段宜康:新北市府是誰養的
八仙塵爆事件震驚社會各界,民進黨立委段宜康要求新北市政府提供稽查八仙樂園的記錄,但新北市府以《政府資訊公開法》爲由,表示「需要業者同意」才能提供,讓他直呼「新北市政府是誰養的?」
「新北市政府這種理由,各位聽得下去嗎?」段宜康14日在臉書發文說,政府單位去營業場所稽查記錄,還得業者同意才能提供,如果《政府資訊公開法》可以這樣自我閹割地解釋,那去超市抽查食品是否過期、去工廠檢查是否用黑心油、去百貨公司檢查是否妨礙逃生梯,通通不能公佈檢查結果?
「新北市政府是誰養的?」段宜康說,根據《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6款,「公開或提供有侵害個人隱私、職業上秘密或著作權人之公開發表權者。但對公益有必要或爲保護人民生命、身體、健康有必要或經當事人同意者,不在此限。」他認爲,爲了公益、爲了保護人民就是應該公開,「除非朱立倫覺得保護廠商更重要」。
段宜康13日也在臉書說,委託新北市議員向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瞭解,八仙塵爆當晚現場指揮系統的運作情形,新北市議會每天催着要資料終於要到了,結果是不到半張A4、200字的說明,什麼也沒講。
段宜康指出,新北市觀光局更離譜,請他們提供對八仙樂園的檢查記錄,「結果只給我們12張空白表格!說打過分數的記錄屬於『不得公開』的政府資訊,連交通部觀光局都提供了他們的稽查記錄,新北市政府做了什麼虧心事怕人知道?」他認爲「要說沒有鬼,我纔不相信!」
新北市政府這種理由,各位聽得下去嗎?政府單位去營業場所稽查的紀錄,還得業者同意才能提供!如果「政府資訊公開法」可以這樣自我閹割地解釋;那去超市抽查食品是否過期、去工廠檢查是否用黑心油、去百貨公司檢查是否妨礙逃生梯⋯通通不能公佈檢查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