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養信託2.0 引進監護人信託制度

信託公會二大強化安養信託方案

銀髮產業金融需求日益提高,銀髮金融服務也推陳出新,金融業人士透露,近來信託公會已準備借鏡日本,引進「監護人信託」制度,該信託制度對於失智症患者財產處分協助尤大,目前該範本正在司法院待審,一旦過關,即可望上路

根據信託公會的研究,日本以監護制度支援信託自2012年推行迄今,總件數已超過21,000件,實務運作已相當成熟,而信託公會爲引進該制度,從去年8月開始即着手進行前置作業準備,提出「家事事件法」的修法建議司法院參考,今年則更進一步委請專業律師團隊,參考日本實務作業研擬我國法院執行「成年人監護財產交付信託制度化」的相關程序及監護人信託服務模式

信託公會指出,若司法院能於現有法制下,修正家事事件法導入專家監護人,並就法院執行「成年人監護財產交付信託制度」實務運作流程制定相關程序,將讓成年監護信託制度更完善,在銀髮族的財產安全保障也能更上一層樓。

所謂監護人信託制度,某種程度上也在預防「親屬監護人」濫權有損「受監護宣告人」財產安全的問題。對此銀行主管說明,近年親屬監護人濫權事件時有所聞,倘若能引進日本監護信託制度,應有助這類弊病的改善。

信託公會人員說明,日本製度是由法院視受監護人的經濟及親屬狀況,裁定將受監護人財產交付信託,以加強被監護人財產保全,「避免遭詐騙或親屬監護人挪用」。

該制度也引進「專家監護人」參與,藉由專家監護人的瞭解分析,協助法院判斷個案是否適合信託,若個案適合信託再協助法院建立合理的信託架構;其後法院再透過指示書,指示專家監護人辦理與信託銀行締結信託契約,專家監護人在信託契約訂定完畢後即辭任,迴歸親屬監護,如此更確保信託的妥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