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943出入臺南大樓開會恐觸法? 南市府衛生局:調查中最高可罰15萬
臺南市某商業大樓傳出曾有新冠肺炎確診者出入,管委會表示,已確實消毒環境。(讀者提供/李宜傑臺南傳真)
臺南市1棟商業大樓傳出曾有新冠肺炎確診者出入,管委會20日張貼公告,指出確診者接觸共26人,其中15人列居家隔離、11人自主管理,該大樓已消毒完成,該名也正是境外移入個案94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1日表示,根據秋冬專案,案943曾在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外出開會,從嚴來看,有觸法之嫌,但是否違法,則交由臺南巿衛生局認定。南市府衛生局21日下午表示,目前正積極調查。
指揮中心今日指出,該公告中的確診者,就是境外移入的案943,在居家檢疫期滿後,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外出開會,但因秋冬方案規定趨嚴,禁止自主健康管理者外出聚餐、聚會,以該個案而言,出入該大樓並無問題,但外出開會確實有觸法之嫌,由南市府衛生局判定。
南市府衛生局表示,目前正在積極調查中,若調查屬實,可依違規狀況以《傳染病防治法》開罰新臺幣1萬至15萬元罰鍰。衛生局也強調,目前將針對案943所屬公司調查,若爲公司要求案943去公司上課或開會,將會開罰公司。
衛生局指出,包括疫情調查、環境清潔消毒、居家隔離者匡列,已全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COVID-19防治原則處理完成,民衆無須過度恐慌。此外,案943的IgM爲陰性、IgG爲陽性,表示感染已有數月之久,並無傳染力,防疫規格不須提升,鹽水蜂炮活動可照計劃進行。
案943爲菲律賓籍20多歲男性,今年2月3日來臺工作,持有搭機前3日內檢驗陰性報告,入境後至防疫旅館檢疫,並無症狀。個案於2月18日檢疫期滿,因公司要求,同日至醫院自費採檢,檢出陽性。目前已掌握個案接觸者26人,其中15人因與個案接觸時間較久,列居家隔離,其餘11人因接觸時間短且有佩戴口罩,列自主健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