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滋退學案纏訟3年「發回更審」 疾管署:備妥資料應戰
▲國防大學政治作戰學院大門,阿立原本爲該院學生。(圖/取自Google Map)
國防大學生阿立(化名)被發現感染愛滋病毒,2013年遭校方以操行不及格名義退學,疾管署2014年受理申訴後,行文要求國防大學在3個月內改善,國防大學不服興訟,雙方纏訟3年多。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原本判決國防大學勝訴,但最高法院認爲,第一審仍有重要事實待釐清,於6月發回更審。對此,疾管署表示,已備妥相關資料應戰,以利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時瞭解事實。
臺北高等法院2016年3月判決國防大學勝訴後,疾管署於同年5月再提出上訴,8月更依《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4條保障愛滋病患的人權與就業、就學權利爲由,對國防大學裁處100萬元。國防大學不服提出上訴,目前由臺北高等法院另案審理。
▲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迴應發最高行政法院將阿立案發回更審一事。(影/記者嚴雲岑攝)
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表示,最高行政法院是認爲阿立退學案第一審仍有重要事實待釐清,如國防大學基於感染愛滋的歧視行爲。雖然預計6月19日纔會收到裁定主文、7月纔會收到詳細裁定理由,但衛福部將備妥相關資料,以利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時瞭解。衛福部也會在法院盡全力,保障阿立的受教權。
莊人祥重申,愛滋病與B型肝炎、C型肝炎一樣,是透過性行爲與血液傳染,不會因一般日常生活造成感染,且現代醫療已可有效控制愛滋病病毒,社會應給予病患更多關懷,替消除愛滋盡一份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