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億貴婦」存款遭盜案情逆轉 被起底「非法第四臺」興家致富

▲一位貴婦因被銀行行員挪用存款慘賠7億,引發關注。示意圖當事人。(圖/pixabay)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一位不識字、將近70歲貴婦,在銀行定存的3千萬美金(約新臺幣9億元)被行員盜用投資人民幣,最後慘賠7億臺幣,跟銀行通報後還被要求賠償7億損失引起關注。但此案在銀行迴應後逆轉,銀行端表示,此案實際交易人即爲報導中的妹妹,並非其大姊。只是9億貴婦的致富過程仍隨着相關報導而曝光

根據《週刊王》報導,這位貴婦的妹妹在30年前,與先生跟着臺灣非法「第四臺」鼻祖陳錦池利用盜版錄影帶、錄影設備衛星天線電纜線播送節目。1994年政府修法,審查發放有線電視系統業者許可證輔導第四臺合法化陳氏家族經營新視波有線電視」,而貴婦妹就擔任總經理

後來有線電視進入併購,新視波也被財團併購,陳氏家族把持股出售退出經營,而貴婦妹當時跟着出脫持股,鉅額現金因此入袋。爲了避稅,貴婦妹纔會委託不識字的姊姊設立境外公司,並把3000萬美金放入定存。

沒想到,這筆將近9億臺幣的定存,竟然被行員挪用投資人民幣慘賠,貴婦自認愧對家族,最後抑鬱而終。而針對此事件,銀行端則迴應,有關於雜誌報導陳姓客戶投資爭議案,此TRF案實際交易人即爲該陳姓客戶,並非報導所稱之陳姓客戶大姊,此爲陳姓客戶無所否認之事實,當初陳姓客戶因爲其個人稅務規劃,以其姊姊掛名之公司進行交易,但實際下單交易人即爲陳姓客戶,相關交易皆有錄音爲證。

陳姓客戶繫於2013年起投資TRF,初期亦有數筆獲利的交易,後因發生虧損而違約不交割,陳姓客戶要求本行承認交易全數無效,本行基於遵守法令考量而無從照辦,過程中陳姓客戶多次透過立委、律師主管機關與本行協商數十次未果,最終於雙方同意下進行仲裁

本件仲裁結果,對於雙方有所爭議之交易,部分作業程序未盡妥適而未獲判定可依約求償外,其餘交易印文文件真實性合法性均獲認定,確定本行損失可部分依法求償,本行尊重具法律拘束力之仲裁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