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度酒駕被逮 屏東男子爲入獄賺酒錢
35歲的陳姓男子,11年來6度酒駕被逮,每次都要求直接送他進監獄,警方覺得奇怪,調查後才發現,因爲他嗜酒如命,沒有人願意僱用,陳男認爲入獄有免費牢飯,在獄中工場賺得的作業金,還能當作出獄後的酒錢,因此雖然一次被判得比一次重,他卻絲毫不在意。
▼陳男數度酒駕被逮,爲的竟是入獄賺酒錢;下爲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翻攝自《監獄風雲II逃犯》)11年前陳男首度酒駕,因爲是初犯,法官僅判拘役50天;第2次酒駕發生在6年前,被判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但他選擇坐牢;出獄2個多月後,陳男再度酒駕被逮,這次法官判他半年,爲讓他有自新機會,還是讓他能易科罰金,但他仍選擇入獄。
4年前,陳男第4次酒駕,被重判8個月,法官讓他直接進監獄;他出獄才3個月又第5次酒駕,判刑9個月,於2011年出獄。
2012年3月,陳男酒後於屏東市中山公園涼亭睡着,隔天早上騎機車回九如鄉住處途中,因尚未酒醒摔車受傷,警方前往處理時發現其身上有酒味,將他送醫後,抽血檢驗發現陳的酒精濃度超過標準,達到0.81毫克。
法官1日指出,陳男明知道自己喝太多酒,會影響人車安全,卻堅持騎機車,因此判他9個月。知道又被判入獄後,陳完全不在乎,他說只要一天不喝酒就會不舒服,所以找不到工作,只能跟家人伸手拿酒錢,但坐牢可以到工場工作,得到作業金後,出獄又能買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