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歲男猥褻好友3歲孫女 挨告還辯:已經和解了應該減刑!

女童祖父母好友猥褻。(示意圖/CFP)

社會中心/臺中報導

一名60歲男子阿慶2度猥褻好友的3歲孫女小娟(皆爲化名),但他卻在挨告後,認爲自己的刑期過長,上訴強調自己已經跟少女家人達成和解,應該可以緩刑,但法官認爲他的作爲並沒有任何值得同情地方,因此駁回。

據判決書,阿慶和小娟祖父母是多年老友,因此經常到對方家裡作客,沒想到他卻對小娟身出狼爪,去年8月30日、9月1日趁好友夫妻外出,猥褻小娟得逞,事後因爲女童下體疼痛不已,告訴父親曝光,挨告後一審被判3年10月。

阿慶事後認爲自己刑期過重,因此提出上訴,辯稱確實有在偵查階段辯駁矯飾,但挨告後就全盤認罪,也有跟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獲得原諒,希望能夠減輕刑責,不過二審法官仍認爲他明知小娟年僅3歲,對於性事懵懂無知,卻還是縱慾犯刑,戕害女童身心,不值得同情,仍將全案駁回,也不予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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