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14歲小女友嘿咻挨告 他籤「真愛和解書」換緩刑

男子和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爲而吃上官司,卻因爲答應簽署和解書、立下6大保證,獲得對方母親原諒,獲判緩刑。(圖/示意圖,非本案和解書內容/翻攝自網路

社會中心/彰化報導

彰化一名22歲王姓男子和離家出走的14歲小女友同居,讓對方母親氣炸提告,但兩人堅稱彼此是「真愛」,他還立下和解書承諾不讓女友在他家中過夜、對女友家中長輩禮貌等6大保證,甚至將來一定娶少女爲妻,才讓對方媽媽點頭同意原諒,並因此獲判緩刑。

判決書指出,王男在2012年間透過臉書社羣網站認識14歲、就讀國中二年級的少女並進而交往,兩人不但以「老公老婆」互稱,少女還離家出走到他家中居住,併發生過8次性行爲,被少女母親得知後憤而提告。

但少女向媽媽表示是自願發生性關係,堅稱兩人是「真愛」,王男也承諾將來會娶少女爲妻,懇求對方母親原諒。最後少女母親要求王男寫下和解書保證,才點頭願意接納他;而法官也樂見冤家親家審理後依妨害性自主罪輕判王男1年有期徒刑,緩刑3年。

王男立下的和解書內容包括;「一、不得收留本案被害人(即國中少女)在任何處所過夜。二、少女若離家不歸,被告應勸導少女每日均返家過夜。三、在結婚之前,與少女不可再發生任何性行爲。四、因少女尚無駕駛執照,被告與少女相處期間,不得讓少女騎機車。五、被告應勸少女不要再有刺青行爲。六、被告與少女家人見面時,對於家長及其他長輩應有禮貌及尊敬之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