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男撿屍14歲少女「輪流泄慾」竟無罪! 西班牙法庭:被告沒有暴力威脅

西班牙羣衆走上普洛納(Pamplona)街頭抗議高喊「性暴力也有着暴力的基礎。」。(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吳美依綜合外電報導

西班牙加泰隆尼亞(Catalonia)5名男子涉嫌「撿屍」,輪流強暴喝醉的14歲少女,遭檢方依性罪名起訴,卻被法院裁定無罪,因爲在過程中「沒有使用暴力或威脅。」他們因較輕微的「性虐待」罪名入獄,服刑10年至12年,但判決結果一出,引發外界批評。

巴塞隆納(Barcelona)一間法院裁定,5名被告的性侵罪名無罪,但是性虐待罪名成立,判處10年至12年的有期徒刑,必須賠償1.2萬歐元(大約新臺幣40.7萬元),因爲上述犯行「極度嚴重,尤其非常具有污辱性。」

根據《國家報》(EL PAÍS),法庭認爲,少女當時受到酒精藥物影響,「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沒做什麼,因此也沒有能力同意或反對與大多數被告發生性關係」,5名男子「沒有使用任何形式的暴力或威嚇。」

BBC報導,西班牙法律規定,唯有涉及身體暴力或者威脅恐嚇的情況之下,犯罪纔會被視爲強暴。

▲西班牙法院裁定,5名涉嫌輪暴男性性侵罪名不成立,人們走上潘普洛納街頭抗議。(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檢察官表示,5名男子2016年10月參加年輕人流行的飲酒社交活動Botellón,在曼雷沙(Manresa)一座廢棄工廠內性侵少女。他指出,被害人被酒精、藥物影響,意識模糊,但其中一名嫌犯安德烈斯(Bryan Andrés M.)曾說,「換你了,每個人15分鐘,不要拖。」

根據《新聞週刊》(Newsweek)被害人出庭時表示,喝醉後記憶非常模糊,但有感覺到「受到威脅」,因此「必須這麼做」,因爲有人亮出手槍揮舞,這一把武器後來被證實空槍。雖然她的內褲上被驗出其中一名嫌犯的DNA,但是所有被告都否認犯罪。

《每日電訊報》(The Telegraph)報導,女性律師協會泰美斯」(Themis)副主席貢薩洛(Altamira Gonzalo)表示,這一項判決令人無法接受,「它指出,女孩在完全沒有防禦能力的情況之下,沒有受到任何恐嚇,仁慈地對待性侵犯,缺乏任何種類性別意識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