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件包裹流入臺灣爲運毒?關務署:並無流入也無毒品反應
▲物流郵包示意圖,非當事地點。(圖/業者提供)記者林昱均/臺北報導
日前媒體報導,600件來自中國大陸的郵包在貨棧遭運出,運回時僅剩下100件,疑似藏毒並流入臺灣。對此關務署副署長謝鈴媛今天(6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郵包重量未變,且郵包也都經過X光、緝毒犬檢驗,並無毒品反應。不過,關務署也對於遠雄貨棧將郵包運出再運回的疏失,做出停業2個月處分。
臺北關日前接獲海巡單位通報遠雄貨棧疑似有貨櫃不法移動事件,追查之下,發現該貨櫃裝載貨物爲T6海轉空轉運貨物,件數128袋、重量1,975公斤,於今年5月7日由基隆港遠雄貨棧收櫃後未依規定立即辦理拆櫃進倉,並擅將貨櫃置放空地,導致遭非法移出貨棧又運回。
當時有媒體指出,恐怕是郵包內藏毒並流入臺灣。關務署今天對此說明,該貨櫃原本申報艙單共2個主號,分別爲72件、1,112.4公斤及56件、862.6公斤,總計128件、1,975公斤,該貨櫃事後經拆櫃進倉,臺北關機動稽覈課會同緝毒犬隊查驗結果,件數、重量均與原申報相符,而且當時經海關剪除鉛封條,海關依規定加封電子封條,後續覈對無誤後也再予以剪除,因此並無拆封之相關情況。
這批郵包透過海運從中國大陸進口到臺灣,再轉由空運出口到美國安克拉治與洛杉磯,臺北關已將該案送往檢調處理,而該批郵包貨主很多,關務數表示並非源自同一貨主。依照現行T6海空聯運貨物轉口通關作業規定及貨棧業者實施自主管理作業手冊,專責人員應立即拆櫃進倉,辦理打盤裝機出口。不過,遠雄貨棧未依上開規定辦理,也未經過海關覈准,就擅自將貨櫃存放於出口貨棧前空地,導致貨櫃物被私自運出,未負安全與管理責任,關務署依照海關管理進出口貨棧辦法第17條第1項規定且情節重大,要求遠雄貨棧自107年6月15日起停止進儲T6轉運貨物作業2個月爲處分。
▼關務署副署長謝鈴媛。(圖/記者林昱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