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業者在33處魚塭 回填營建廢棄物 遭羈押禁見

許姓等3名非法土資場業者涉嫌在臺南市安南、七股、善化等區33處魚塭及光電場,違法堆置、回填營建混合廢棄物,遭臺南地檢署檢察官聲押。臺南地方法院法官認爲許3人犯罪嫌疑重大、有滅證或串證之虞,加上非法清理廢棄物具有相當規模等理由,今天清晨6點多裁準羈押禁見。

法院指出,許姓被告3 人涉刑法第320條第2項竊估罪、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及第4款非法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及非法清理廢棄物罪,犯罪嫌疑重大。

此案牽涉人員甚廣,法官認爲,仍有其他犯罪情形待釐清,以目前偵辦內容觀,許3人極有可能爲脫免罪責勾串,有事實足認有湮滅、僞造、變造證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

法官說,許3人涉嫌非法清理廢棄物具有相當規模,權衡刑事司法權有效行使、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被告人身自由及防禦權受限制程度,3人有羈押必要,且需禁止接見通信。因此裁定許姓被告2人、施姓被告自今天起羈押2月,並均禁止接見通信。

許姓等3名業者涉嫌在33處魚塭回填營建廢棄物,遭臺南地院法官裁定羈押禁見。圖/臺南地檢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