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歲女律師打完「肺炎鏈球菌疫苗」亡 父列2疑點告臺大醫院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34歲莊姓律師因爲罹患癌症,於2017年5月間病逝;莊父懷疑女兒病情急速惡化,是因爲臺大醫院黃姓醫師停止開立抗癌藥物孫姓醫師以學術研究爲由注射1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所致,因此決定提告求償500萬元。但臺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定兩名醫師並沒有疏失,最後裁定駁回莊父的告訴,全案仍可上訴。

▲莊父向臺大醫院兩名醫師提告求償500萬元。圖爲臺大醫院門診大樓。(圖/記者屠惠剛攝)

莊父在判決書中表明,女兒2015年12月間因爲骨頭疼痛就醫,2016年7月檢查確認罹患多發性骨髓瘤,並在臺大醫院接受治療,但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間,內科部孫姓醫師以學術研究爲由,讓女兒注射1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2017年2月血液腫瘤科黃姓醫師爲女兒安排自體細胞移植手術,在手術前還安排化療,並停用Thado(賽得)等抗癌藥物。

莊父接着指出,女兒停藥後便從2017年2月11日開始發高燒,住院5天才脫離險境,結果之後回診領藥,也沒有恢復服用抗癌藥物,後來在同年3月間進行手術,術後住院曾反應肋骨疼痛,黃姓醫師卻沒有進一步檢查,最終導致女兒於同年5月間病逝。

莊父認爲,女兒的病情在2017年2月急轉直下,與孫姓醫師注射疫苗、黃姓醫師停止用藥有關,導致女兒在短短3個月的時間內驟然離世,他實在難以接受,至今哀莫大於心死,因此決定向兩名醫師求償50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

▲莊父認爲女兒接受施打疫苗,纔會導致病情惡化。(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當事人無關,下同)

臺大醫院方面則否認疏失並強調,根據目前醫學臨牀知識與臨牀統計,多發性骨髓瘤爲無法治癒的疾病,平均存活時間爲3至4年,如果是第3期的患者,不論採取標準療法,或以最強效治療高劑量化學治療合併自體造血幹細胞移植,治療效果可能也不顯著;莊女就醫時病情已經進入第3期,病況惡化是因爲多重抗藥性鮑氏不動桿菌引發敗血症,並非感染多發性骨髓瘤常見的感染菌源肺炎雙球菌所致,可見注射疫苗有達到保護效果。

至於停止用藥一事,臺大醫院表示,爲了施行造血幹細胞移植須收集一定的細胞數量,必須暫停使用Thado(賽得)等抗癌藥物,否則會導致造血幹細胞數量減少,使得收集量不足,這點有獲得莊女同意,相關開藥、給藥紀錄都記載於病歷,很遺憾病患最後仍因病情進展不幸去世。

▲莊女的病情在3個月內急轉直下,最終不幸病逝。

而臺北地院法官審酌「美國國家癌症資訊網」的資料,認爲莊女病情惡化,是因爲藥物已經無法壓制癌細胞,黃姓醫師給予高劑量化學治療、施行自體幹細胞輸入移植,都符合醫療常規衛福部鑑定報告也持相同意見,因此難以認定黃姓醫師有任何疏失。

而莊女參加臨牀試驗,接受注射1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目的也是要評估多發性骨髓瘤病人隨機施打一劑兩劑後,產生的免疫功能狀況及安全性。法官指出,莊女是在知曉一切資訊的情況下同意參與,況且該疫苗是爲預防肺炎鏈球菌感染之肺炎,並無證據顯示施打後會導致癌症指標上升,最終認定黃姓、孫姓醫師與病患的死亡無因果關係判莊父敗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