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女指使小黃司機拋棄4貓 新北動保處追緝惡劣飼主

新北市動保處公佈監視器畫面誓言追查惡劣飼主到底。(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地方中心/新北報導

真是太惡劣了!」新北市動保處發佈訊息,指出4月16日凌晨3時許,中和動物家門口發現4只貓被棄養,引起貓迷志工動保員關注,動保處兵分3路調閱沿路監視器畫面,查出棄貓計程車司機,並且約談到案。陳姓司機表示,是受臺北市林森北路2名小姐所託,將貓送到中和動物之家,這名司機被依動物保護法開罰,動保處將2女列爲棄養指使者,今天(27日)公佈監視器畫面,誓言持續追查惡劣飼主。

動保處表示,動物之家監視器顯示,4月16日凌晨3時左右,一輛計程車停在動物之家柵門前,司機下車將2籠、共4只貓棄置後隨即離去,因燈光昏暗,監視器沒有拍到車牌,志工及動保員連續7天調查沿路店家工廠里長警察局監視器畫面,比對時間影像,找出是大都會車隊的陳姓司機棄置貓咪陳男將依動物保護法開罰。

陳姓司機坦承棄貓,表示當天約半夜2點多,在臺北市林森北路被2名妙齡女子攔車,以1000元車資接受委託,將2籠貓送到新北市中和區的動物之家地址。動保處人員依其筆錄內容,前往臺北市林森北路尋求當地派出所監視畫面協助,查出陳男所言屬實。

▲▼2籠4只貓被棄養。(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動保處人員再根據監視畫面地點沿路訪查,據當地各商家表示,這2名女子應該不是當地住戶,極有可能在林森北路工作,而目前仍請當地警察局及里長協助尋找2女。

動保處長陳淵泉表示,根據案件資料,計程車司機雖然是受委託而棄貓,但棄置貓只已成事實,且當天時間是公立動物之家休息時間,大半夜丟貓、丟到動保處的動物之家門口,這種行爲已違反動保法;另外,動保處也不放棄追查2名指使女子,5月27日公開當時監視器畫面,希望大家一同協助,找出這2名惡劣的棄貓指使女子。

陳淵泉說,根據動物保護法第29條,棄養動物者可處3萬至15萬罰鍰,棄養裁罰絕對不只是針對飼主,經指使後爲之或協助棄養者,同樣違反動物保護法規定

▲小黃司機受指使棄養動物,也會被罰。(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