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開車邊吸17歲少女嫩胸 60歲癡漢運將:是口水滴下去

運將少女落單,加上清晨人煙稀少,便出手對被害人襲胸。(圖/示意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1名17歲少女日前搭計程車早餐店上班,卻碰上60歲的黃姓司機,不但被扯下胸罩吸吮胸部,手還被強行拉去觸摸運將的生殖器。當下她擔憂自身安危,不敢抵抗,但事後她提告時,黃男卻一度否認,還辯稱胸罩上的DNA是「口水滴到胸部」。

2013年5月27日凌晨4點多,黃男接獲被害少女的叫車電話,前往載客。後來黃男眼見少女獨自1人,色心大起,先是打開副駕駛座車門要少女上車,藉着幫對方安全帶機會觸碰胸部。當下少女害怕激怒運將會危及自身安危,只好不斷閃躲。

黃男眼見少女不敢反抗,更加得寸進尺,不顧自己還在開車,便一手握住方向盤,另一手伸入少女上衣中摸胸,中途還強拉她的手來觸摸自己的生殖器問「是不是很大?」甚至放慢車速,扯下少女上衣、胸罩,從駕駛座上轉身吸吮少女胸部。直到車輛開到早餐店,黃男見少女臉色鐵青,才罷手將對方上衣拉好,還提議說不收車資

事件曝光後,鑑識單位在少女胸罩上驗出黃男的DNA。而黃男一審時也坦承有吸吮少女胸部,因此被依「利用公衆交通工具強制猥褻罪」判刑3年10個月。但到二審時,黃男卻翻供上訴,稱口水是嘴巴靠過去時滴在少女胸部上的,自己雖然有摸胸,但絕對沒有吸胸。最後,高雄高分院不採信黃男的說詞,認爲一審判決無誤,因此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