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家人身險公司被通報!

來源:中國銀行保險報

1月29日,銀保監會官網發佈《中國銀保監會人身險部關於近期人身保險產品問題的通報》。

在產品覈查中,銀保監會人身險部主要發現了四個方面的典型問題:

在產品設計方面

1

既往症定義不合理

如,新華人壽、上海人壽、幸福人壽、中銀三星報送的4款醫療保險,條款約定合同生效日前未經醫生診斷和治療的症狀屬於既往症,缺乏客觀判定依據,易引發理賠糾紛。

2

現金價值計算問題

如,華匯人壽、信泰人壽、東吳人壽、國聯人壽、弘康人壽、天安人壽、太平人壽報送的8款產品,現金價值計算不合理,存在長險短做風險。

愛心人壽報送的2款終身壽險,現金價值計算使用的利率不一致。

3

增額終身壽險產品問題

如,海保人壽、和泰人壽、橫琴人壽、華貴人壽、信美相互人壽、小康人壽報送的11款增額終身壽險增額利率超過3.5%,易與產品定價利率混淆,存在噱頭營銷風險。

在產品條款表述方面

1

條款表述不嚴謹

如,人保壽險的某疾病保險,條款中關於極重度惡性腫瘤的相關表述與行業《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2020年修訂版)》不符。

2

條款表述不合理

如,恆安標準報送的某短期醫療保險,條款中關於續保的表述不符合監管規定,存在較爲嚴重的誤導隱患。

英大人壽某疾病保險,條款中關於身故保險金申請材料的規定不合理,易引發理賠糾紛。

在產品費率釐定方面

1

費率釐定不合理

如,太保壽險、平安人壽、百年人壽、天安人壽、太平人壽報送的7款醫療保險,費率釐定年齡區間跨度過大,存在不公平定價風險。

2

費率釐定缺乏定價基礎

如,民生人壽報送的某疾病保險,保險責任過於單一,缺乏定價基礎。

產品報送材料不規範

如,陸家嘴國泰、太平洋健康報送的3款健康保險,加費表作爲單獨材料報送,未包含在費率表中。

平安健康報送的2款醫療保險,存在備案材料不齊全、上傳錯誤等問題。

平安人壽報送的某兩全保險,精算報告中假設投資收益率填寫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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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上述問題,銀保監會人身險部認爲,個別人身險公司產品管理粗放、風險合規意識淡漠,部分歷史產品條款中有關於滿期金累積生息賬戶相關表述,所涉及的負債管理和利率釐定等問題存在嚴重風險隱患,易造成“剛性兌付”預期。

銀保監會人身險部要求,各人身險公司應當持續加強產品開發報備工作的審覈把關,總精算師需落實好產品審覈把關的第一責任,及時發現產品設計、定價、精算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嚴格對照歷次通報內容和“負面清單”中的問題進行自查,對於其他公司產品覈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引以爲戒,及時變更、停售類似產品。已經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及時報告、認真整改,不能存有僥倖心理。

據悉,銀保監會人身險部將重點在意外傷害保險、互聯網人身保險、非重大疾病類產品使用新重疾定義等方面,對各公司產品開發、銷售等行爲進行持續監測,堅決打擊違規開發保險產品、產品炒停、誤導宣傳等行爲。

對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將依法對公司採取監管措施或行政處罰,並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