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審議 港擬永久撤潛逃者護照 昭告全球

有香港市民12日再到位於中環的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外,抗議美國妄議抹黑23條立法,干預中國內政和香港事務。(中新社)

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訂明潛逃者的特區護照會被撤銷。多位議員昨日在會議上關注有關撤銷是否暫時性,以及如何確保讓外國政府和航空公司等知悉。港府代表迴應時強調,有關潛逃者的護照一旦被撤銷,屬永久撤銷,而撤銷護照後,港府會通知世界各地政府的入境部門和航空公司,倘潛逃者有意回港自首,可通知港府,或到當地的中國大使館,可簽發一次性入境證明書。

綜合文匯報等港媒報導,新民黨議員葉劉淑儀關注潛逃者的香港特區護照是否只在指定期內撤銷,返港歸案即自動恢復爲有效。她並擔憂,倘潛逃者沒有歸還被撤銷特區護照,該失效的特區護照沒有被「剪角」,如何令其他國家得知有關護照已失效。

律政司署理律政專員蕭敏璇表示,撤銷護照涉及國家和地區之間的往來,所以不會採取暫時性質,以免出現混淆。鄧炳強補充,撤銷護照後,當局會通知世界各地的入境機構和航空公司,如果潛逃者有意歸案,可通知港府,或到當地的中國大使館,政府會於入境時知會航空公司。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亦指,過去有「厚顏無恥之徒」欺騙法庭,取回護照後潛逃離港,撤銷護照的有關條文正能應對有關情況,是立法的原意。至於獲外國包庇或收留者,港府只能取消他們的護照,「如果外國基於政治原因收留或提供協助,相信香港或其他國家及地區都看得很清楚其立場如何。」

23條立法草案建議當局可暫時吊銷潛逃者的執業資格,不少議員關注有潛逃者在海外「再考牌」、「印卡片」,鄧炳強指,相關行爲屬詐騙,又指如有外部勢力厚顏無恥,基於政治原因給予逃犯專業資格認證,相信該國公信力會受挑戰。

另據中央社報導,草案中多項罪行若涉及勾結境外勢力,會增加監禁刑期。美國喬治城大學亞洲法律中心香港法律研究員黎恩灝分析,草案中境外勢力定義廣泛,加上明定間諜活動相關罪行等,可讓港府以國家安全爲由,阻止香港境內的資訊傳到海外,也令海外資訊更難傳入香港境內,形成一道更強的「防火牆」,恐切斷香港對外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