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特首參選人:23條立法越快越好

香港行政長官特首參選人葉劉淑儀今天說,基本法第23條的立法工作原則上越快越好。

葉劉淑儀接受本地電子媒體訪問時,就基本法23條應否立法表達了明確立場

但她補充說,在立法上也需要審時度勢,並指23條已被「污名化」及「惡意中傷」,需要多向市民解釋。

葉劉淑儀爲新民黨主席和立法會議員,她早前宣佈參選下屆特首。

下屆特首選舉將於明年3月26日舉行,特首由1200人組成的選舉委員會選出,任何參選人要獲得150名選委提名才能成爲候選人

葉劉淑儀今早說,她有信心獲得提名。

基本法第23條內容爲: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爲,禁止外國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2003年,時任保安局局長的葉劉淑儀負責推動23條立法,卻遭到泛民主派反對,發動50萬人上街的「7.1」遊行。

其後,港府中止立法,葉劉淑儀更因此請辭。105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