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才宣佈暫緩推動 臺權會今轟內政部偷渡數位身分證
臺灣人權促進會今指控,內政部在去年底公告的「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格式內容制發相片影像檔建制管理辦法」,卻仍將在本週五送入立法院進行「備查」,形同是讓數位身分證悄悄闖關,違背政院暫緩的決策,呼籲將該管理辦法撤回或直接廢除。(朱真楷攝)
行政院因資安問題未解,在1月宣佈暫緩推動數位身分證,但臺灣人權促進會今指控,內政部在去年底公告的「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格式內容制發相片影像檔建制管理辦法」,卻仍將在本週五送入立法院進行「備查」,形同是讓數位身分證悄悄闖關,違背政院暫緩的決策,呼籲將該管理辦法撤回或直接廢除。
對於質疑,內政部稍早發佈新聞稿解釋,該管理辦法是「行政院指示立專法之前」所發佈,目前尚未訂定施行日期,修正條文也沒有生效,內政部將待專法完成立法後再配合檢討修正。民進黨立院黨團書記長羅致政也強調,既然政院已暫緩,該辦法自然不會送備查。
行政院長蘇貞昌在今年1月底,聽取內政部「數位身分識別證New eID換髮檢討評估」後,拍板暫緩換髮數位身分證;背後原因,則包括駭客攻擊頻仍、憂心中國滲透」。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專法制定將由內政部擔任幕僚單位,並由政務委員羅秉成統籌,沒有時間表,專法完成前,紙本身分證繼續使用。
儘管政院已暫緩實施數位身分證,但臺灣人權促進會數位人權專員周冠汝指出,行政院明明已宣佈暫緩,但內政部在去年12月公告的「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格式內容制發相片影像檔建制管理辦法」,不僅尚未廢止,甚至將於明天立法院會進行備查、生效的程序。
周冠汝進一步指出,內政部既然也表示將針對數位身分證制定專法,在此之前,相關的辦法、行政命令,都不應該提前通過;尤其,一旦通過的辦法,在未來與專法有所牴觸時,勢必將衍生更多問題。因此,臺權會主張,內政部應主動廢止該項管理辦否;若做不到,立法院則有責任將「備查」改「審查」,送入內政委員會進行實質審查。
開放文化基金會秘書李欣穎則表示,現行《戶籍法》並未授權數位身分證上路,而行政院也承諾要訂定專法,因此,內政部提前把「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格式內容制發相片影像檔建制管理辦法」送立院備查,明顯是不負責任也不想動腦筋。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主任蕭逸民則向政院提出質疑,他表示,數位身分證政策到底是行政院說了算,還是內政部說了算?現在看來是政院的決議,無法約束內政部,這是上令無法下達,還是有何檯面下的角力?他也認爲,送立院備查的管理辦法,至少應從備查轉審查,才能透過立法權監督行政權。
蕭逸民提到,該管理辦法一旦通過備查,對於身分證相片建檔後,能不能用作虹膜辨識、人臉辨識其實都沒寫清楚,存有模糊空間,屆時民衆恐會陷入資料被人利用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