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正妹借宿2晚 他忍43小時後硬上
18歲少女小文(化名)去年三月因準備考大學壓力大,不想回家,因蔡姓男網友保證「守規矩」,才決定到蔡男位於臺中太平區的住處借宿2晚,不料蔡男忍了43個小時就凍末條,對小文性侵得逞,臺中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將蔡男判刑4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小文與蔡男接朋友介紹認識而戶家臉書好友,兩人只是普通朋友關係,小文在補習班準備升大學考試,因爲壓力大又愛玩,不太想回家,在蔡男打電話給他時,同意讓他來接她下課,因爲蔡男一再保證不會對他做不禮貌的行爲,且他父母都在家,在小文同意下,兩人於2018年3月15日晚間10時許一起返回蔡男家,並同牀借住2晚。
雙方共處43小時後,蔡男就「凍袂條」起了色心,在17日晚間5時許,詢問小文是否有意與他性交,遭拒後竟強制將小文壓倒在牀上脫衣,小文趁機逃跑又被抓回被性侵得逞,小文咬蔡男手臂,趁蔡鬆手起身,並以要找友人爲由要求蔡男騎機車載她到大里區,她一見到友人就哭訴遭性侵,由友人陪同到醫院驗傷及報警。
小文的友人證稱,小文一見到她就哭訴,遭蔡男「硬上」,希望帶她去驗傷。蔡男承認兩人發生性關係,但辯稱兩人是情侶,性交是兩廂情願,認爲小文因不滿他提分手而指控性侵,法官並未採信蔡男說法。
臺中地院審酌,蔡男正值青壯年,爲滿足私慾無視的性自主權,以強暴方式強制性交,依強制性侵罪判處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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