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萬交通罰鍰拍賣房 宜蘭分署撤回重拍

拒繳1.8萬交通罰鍰,宜蘭分署撤回處分重回拍賣程序。(本報資料照)

因積欠1萬8000元交通罰鍰,被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拍賣房屋追繳引起爭議,義務人陳青旭聲明異議,行政執行署調查後,宜蘭分署拍賣公告中的「木造房屋」早就不存在,公告登載錯誤,宜蘭分署則自行撤回案件,重新回到拍賣程序,如果陳青旭仍拒不繳納,還是會被拍賣房子

行政執行署副署長陳盈錦表示,總署受理了陳青旭的聲明異議案後展開相關調查程序,發現陳青旭確實有多次欠繳未納相關稅、費、罰鍰的紀錄,宜蘭分署經多次合法送達通知後,依法執行義務人名下財產,並沒有違誤。不過,總署也發現宜蘭分署查封筆錄測量筆錄確有不周延之處,而且在拍賣公告記載的「木造房屋」標的物早就不存在,拍賣公告登載錯誤。

陳盈錦說,這個部分陳青旭的聲明異議中並沒有主張,但總署仍指示宜蘭分署再行查證審酌後,宜蘭分署於是依職權撤銷陳青旭案拍賣程序,回覆到拍賣前狀態,並向總署撤回送請審議的聲明異議案件。

陳盈錦指出,本來已經拍定陳青旭房屋的民衆,總署也指示宜蘭分署應依法退還其已繳納的相關款項,保障其合法權益,妥適處理後續事宜。此外,陳青旭的欠繳則回到拍賣程序,陳青旭繳納欠款結案,如果仍拒不繳納,還是會被拍賣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