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萬買貴賓「當天上吐下瀉死了」求償2.6萬 店家:願賠1只狗

▲動保處提醒民衆別因一時衝動購買幼犬。(圖/達志示意圖

寵物小組綜合報導

一名崔姓民衆2月底於板橋區一間寵物店購買幼犬,不料狗狗當天上吐下瀉不止,緊急就醫後仍宣告不治。崔姓民衆要求店家退費並負擔醫療費用火化費用,卻遭到拒絕,氣得在3月初時找新北市動保處投訴。(即時接收毛毛軍團訊息!快加寵物雲Line)

動保處指出,崔姓民衆日前購買一隻貴賓幼犬,沒想到狗狗持續發生嘔吐及下痢症狀,緊急送到動物醫院後,經快篩及血檢,診斷爲出血性腸炎,因有立即性生命危險,醫生即刻安排住院,但還是無力迴天。崔姓民衆要求店家退還13000元買狗費用,另要求店家負擔醫療費用10450元、火化費用5000元,共計25750元;然而,店家無法接受,僅表示願意賠償一隻犬隻,經動保處第一次調解雙方未能達成和解共識,仍可進行後續消費爭議調節事宜

動保處表示,寵物買賣糾紛案件屢見不鮮,消費者在購買寵物時,除看清楚買賣契約書內容是否將雙方之權利義務關係形諸文字載明外,也應仔細觀看幼寵行動力及詢問店家是否完成驅蟲基本疫苗注射,切莫一時衝動而購入幼寵。此外,動保處也提醒,未經許可從事寵物買賣行爲,依動物保護法第25-2條規定,可處10萬元至300萬元罰鍰。

新北市104年3月起實施零安樂政策,強調「認養不棄養,給牠一個溫暖的家」的飼養觀念。因此,動保處也鼓勵想養寵物的民衆多多認養,飼養後也應善盡動物飼養管理責任,注意寵物飲食習慣健康狀況、特殊習性或需求等。(ETtoday寵物雲有IG了,快按追蹤)

*ETtoday寵物雲邀您一同支持「領養不棄養」,幫助更多流浪動物找到幸福的家!

▲紅貴賓看醫生。(圖/達志/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