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酒協等發文,建議郎酒與夜郎古酒通過協商等方式解決爭議問題
紅星資本局11月14日消息,今日,遵義市酒業協會就夜郎古酒涉訴有關問題發文,表示對相關一審判決及郎酒公司相關訴訟理由和訴求深表震驚和遺憾,建議雙方應認同並珍視赤水河谷人文傳統,消弭分歧,強化共識,通過友好協商等方式解決爭議問題。
紅星資本局注意到,該協會至少是第三家對此事發起倡議的行業協會。此前,貴州省白酒企業商會和仁懷市茅臺鎮商會也曾發佈相關倡議。
夜郎古酒業有限公司早前公告稱,其被四川省古藺郎酒廠有限公司及關聯公司(合稱“郎酒公司”)訴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一案。法院一審判決:“夜郎古酒”“夜郎春秋”標識侵犯郎酒公司“郎”商標專用權;“夜郎古”作爲企業字號構成不正當競爭,三十天內變更企業名稱;賠償郎酒公司經濟損失共1.96億元。
對此,夜郎古酒方面告訴紅星資本局,正在準備向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遵義市酒業協會倡議稱,醬香型白酒,發端於赤水河谷地,二郎灘兩岸釀酒歷史悠久。民諺“船過二郎灘,又該喝郎酒”表明,歷史上的“郎酒”是川黔兩省毗鄰二郎灘一帶所釀“二郎灘酒”的簡稱。1952年,仁懷縣工業局在回龍區二郎廟黃金坪,建成“仁懷縣郎廟酒廠”(今貴州習酒前身)。1957年,在原“集義酒廠”的基礎上,建成四川省古藺郎酒廠(即今四川郎酒)。從“二郎灘酒”到“郎酒”,再到郎酒廠改制,“郎”牌商標權屬也幾經變更,雖世事滄桑,並不能改變“二郎灘酒”這一歷史和地理原因形成的、赤水河川黔兩岸的文化共識。
遵義市酒業協會稱,建議涉訴雙方應認同並珍視赤水河谷人文傳統,消弭分歧,強化共識,通過友好協商等方式解決爭議問題,共同促進赤水河流域醬香白酒產業的高質量發展。
紅星新聞記者 程璐洋
編輯 肖世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