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馬中心與議員召開協調會 解決畜牧、飛安問題

金門山外溪沿岸上游畜牧業者侵佔國有土地,同時造成當地環境與水資源嚴重污染。(於家麒攝)

金馬聯合服務中心與議員今日邀相關單位召開協調會,解決畜牧業影響飛安與環境污染問題。(圖/蔡其雍服務處提供)

爲解決金門山外溪沿岸養牛業者侵佔國有土地,以及金寧鄉機場段遭堆置酒糟及穀殼招來鳥類影響飛安問題,行政院金馬聯合服務中心執行長楊上德與議員蔡其雍,今(11)日特別邀集相關單位共同召開協調會,針對業者侵佔國有地及損害附近民衆權利問題,協調相關辦法,並期盼輔導養牛業者儘速遷移出山外溪上游歸還國有地,及清除金寧鄉機場段堆置的酒糟及穀殼。

楊上德表示,金馬聯合服務中心針對兩項侵佔國有土地案,已與國有財產署進行談話,今日的會議旨在協調中央與地方相關權責單位,並積極協助處理問題,避免損害再擴大。楊上德說,行政院指示若國有土地遭侵佔之情況,決不容忽視。

議員蔡其雍強調,山外溪沿岸上游畜牧業者已長時間侵佔國有土地,於前年底已取得土地塔後段309-2地號國產署土地租約,然而直到今日仍未取得興建牛舍的建築執照,且興建牛舍曠日廢時,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完全將牛隻遷移至新的牛舍。該案已是長年尚未解決的案件,造成附近居民怨聲載道,同時嚴重污染當地環境與水資源,相關權責單位必須有肩膀,積極想方設法解決問題,而非僅用行政裁處的方式消極處理。

蔡其雍也說,將酒糟及廢棄太空袋長時間堆置在金寧鄉機場段國有土地的當事人,經環保局及國有財產署警告屢勸不聽,並且近期飛機撞擊鳥類事件頻繁,在一定程度上是堆置高粱廢棄物所造成的,這部份已嚴重損害飛安及周邊土地所有人權利,必須強制其改善並連續裁處,必要時追究其民事及刑事上之責任。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金馬辦事處主任張翠芳表示,針對堆置高粱廢棄物一案已於6月2日函文,限當事人於6月30日前騰空地上物返還土地;目前當事人仍未改善,將以涉刑法第320條第2項意圖爲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占他人不動產罪嫌,移請福建金門地檢署偵辦。

張翠芳還提出,針對畜牧業者遷移案,也可對土地方面進行處理。她說,當初將塔後段309-2地號出租給畜牧業者,是因爲縣府爲輔導業者遷移,出具核有提供使用必要處理意見表,才協調國產署出租土地,但如今業者消極不配合遷移,請縣府考慮該文件是否註銷。

建設處長張瑞心說明,針對山外溪養牛遷移案,縣府已於去(2022)年11月2日與畜牧業者籤屬牛隻遷移合作備忘錄,限養殖場於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牛隻遷移作業。目前漁牧科現階段正在協調,建議養牛戶將部分牛隻賣掉,並補助適當費用,以鼓勵養牛戶儘速遷移。

環保局副局長楊忠盛則表示,針對堆置酒糟及廢棄物一案,在會議中已與金門航空站、國有財產署協調,一同對當事人之不法行爲進行連續裁處,同時也會盡速與國產署協助當事人清理,避免造成飛安疑慮,另協同建設處依權責輔導畜牧場之污染防治。